全文刊於5 月17 日出版的e-zone(457期),此為未經編輯的原裝版本,標題及內容可能有少許分別。(得e-zone同意,我的專欄文字可於出版後的一星期,再於自己的blog刊出。)
下一篇文章將於5 月31 日的 e-zone 刊登,敬請留意。

ezone457自拍裸照vs. 情色版
五月初,台灣無名小站傳出了自拍裸照外流事件;據報導,某男生跟在讀大學的女友於校園內拍了些性愛照片,並上載到他在無名小站設立的、有密碼保護的私人相簿內,其後該男生為想要衝人氣,於是將相簿解碼給認識的朋友看,但後來卻遭人洩密,令該相簿在短時間內達致過兩萬人點閱量,照片甚至被轉載到色情網站。

事件爆發後,有說該女生受不了打擊,有輕生之念,而校方亦會加緊輔導及防範。
雖然兩位當事人可算是「受害人」,但依台灣法例,公開這些親密性愛照片,已經觸犯了「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款高達新台幣九萬元。

因此,台灣知名blogger工頭堅曾說:「該篇報導中提到關於法律的部分,是我認為最怵目驚心的;比起長呼短嘆或道德勸說,法律常識還比較實際一些。請大家不要輕忽之。」


而另一邊廂,香港的校園亦剛鬧出了《中大學生報》炮製「情色版」事件。由去年十二月開始,《中大學生報》新增了「情色版」,內容包含性問題信箱、性故事、與性有關的電影及書本介紹,以及有關大學生對性觀念的問卷調查等。有讀者認為內容淫褻,於是向傳媒與及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投訴,引起軒然大波。

在5月9日的新聞報導中,有淫褻物品審裁委員批評該「情色版」內容過火,已接近二級不雅物品水平,學生報總編輯或須負上刑事責任云云。(未正式經過仲裁就批評接近二級?審裁處何時變得這麼高效率了?)

因此,某入門網站為此事設立的專題命名為《「情色」學生報老總或負刑責》,字字矚目驚心。

由是,令我想起上面引述的,工頭堅所說的話。
繼上年森美小儀事件後,傳媒再次大力鞭撻《中大學生報》編委,邀來多方學者專家發言,一面倒地批擊,差不多沒有相反意見;反而在網上的新聞組,卻看到更多聲音,亦有人質疑那些在傳媒的批評者,有幾多曾真正看過該份刊物才下斷語。

Sidekick認為,如同森美小儀事件一樣,《中大學生報》假若有錯,實在需要公開道歉;但我最不忍目睹的,亦如同森美小儀事件一樣,那些拿事情大造文章的個別傳媒,那種抄作及落井下石之態,才更值得鞭撻。

希望本文出版之日,關於此事的討論不再那麼一面倒,輿論生態得以平衡,我們有容許年青人犯錯及汲取經驗的空間,不要動輒打壓、興訟、訴諸權威。

延伸閱讀:
中時電子報:激情照未加密 一分鐘傳遍網路
工頭堅部落:無名小站又見自拍裸照外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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