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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一事,反一智
March 13th, 2007 by sidekick

Jacky寫的“留言當新篇之「間中發光」”,將他在某blog的留言當文章。
我在占的“原來我是bsp blogger”也留了個言,也想拿來當新篇。
我說:

占,當你看了那麼多篇文之後,我猜你應頗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吧?
Why We Blog 這本書是由SINA出版的,因而引發了這些討論;Sina 是一個較知名的BSP,而又附設了各類排行榜(如熱門討論),因而,整個sinablog較易被觀察。
問題是:當整個sina 的blog作為一個“整體”被觀察,而被認為是「在營運、宣傳、及社群經營的手法上,會影響了會員的Blogging習慣;例如會令會員為了迎合自己身處的社群而多寫易受歡迎的軟性文章、加倍努力的在自己及別人的blog留言,而留言亦多為附和、問好、聊天等,於是,就漸漸的失去自我。」

  • 這個觀察是否屬實?
  • 有否這個跡像?
  • 如果這是一個整體的實況時,這個是不是問題?

我認為,這些才是這一連串的討論比較值得探討的,而不是在為了分類、分高低、甚麼叫長不長進。

而個人更認為,sina blog在整個香港blogosphere佔了一個很重的比例,所以,我們不只是在探討sina blog, BSP blog,而是在探討整個香港blogosphere。

這幾天,有幾個傻人,都讀了好些文章,對於部份文章及留言,我們都感概萬千。所以後來Jacky又有“非黑即白”之嘆,說“感覺好像一下子將大家兩年來提倡「blog is anything」,全都抹殺了。”
我說,沒辦法,因為“以前的事,無人記念;將來的事,後來的人也不追憶。”
面對這個斷層,唯有引完聖經後再引一個佛偈:
“拿起,放下,自在。”
盡了力就好。

快要出發了,這兩星期未必有機會上網,而這,亦是一個讓自己抽一抽身的好機會,讓自己多作凡思。
雖然,最近最愛的句子,是林海峰的“經一事,反一智。” :p

希望我們的blogosphere、我們的社會,不是“超低能,勁搞笑”。
 
 
延伸閱讀:
blog-you:這是一個向前邁進,還是向後退卻的問題
Little Penny Lane:Why I blog? – blogosphere 的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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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Responses  
  • 星屑醫生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17 am

    也回你以傳道書。
    日光之下無新事。

    祝你旅程健康平安。回來再說。

  • sidekick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24 am

    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一切都是虛空。

    萬事都令人厭倦,人說,說不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
    <-應該帶本bible去trip。:)

  • poonwinghang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32 am

    我還是說,我寧願做多一點。這些問題,年多前已經說到爛,所以今次新浪潮,我都沒有發文,不作回應了。否則,拿舊文重貼已經足夠。

    對於你去外遊,我有說出不的眼紅。
    我想放假。可惜無假。

  • 星屑醫生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38 am

    哈,我倒強烈建議你帶聖經去一面看,就一於看傳道書啦,我會為你祈禱,:arrow: 願你能有得著。

  • sidekick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45 am

    hang,
    舊文重貼? 貼了也沒有人會看…
    認真的. 最近的討論, 被引用的文(不只是我的)都沒收到多少referal (kursk 那邊是例外), 某程度上證明了讀文的人根本不會深究…
    也罷~ 來來來, 我們繼續盡力多做一點吧! :lol:
    我不是外遊, 是公幹啊~ :p (我是在提醒自己啦!)
    四月bof 啦, 放個短假啦~ :)

  • sidekick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48 am

    星屑,
    剛找到本超袖珍版新約, 會帶上機啦~ (希望會看)
    謝代禱! :eek:

  • cyt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9:59 am

    呢個話題永遠都講唔完, 留待時間去印證啦
    我呢個星期都有得出埠去玩呀~~~~~~~

  • 七11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38 pm

    「而個人更認為,sina blog在整個香港blogosphere佔了一個很重的比例,所以,我們不只是在探討sina blog,BSP blog,而是在探討整個香港blogosphere。」

    這句甚好。

  • carson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4:15 pm

    在言論自由的blog世界一定會發生這些事了,但是有值得高興的是我們身處香港,不論講什麼都可以.

  • kursk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7:01 pm

    那麼多討論,那麼多留言,看了幾天才看得完。原來我那篇東西還是挑起了大家興趣(嚇一跳)。其實我寫那篇文章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讓blog界天水圍的街坊去其他blog看看,也讓外面的朋友來參觀一下。

    其實我不太熱衷於那個討論,還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開心–最近又寫男人女人了。

  • 羊狼二世 writes:
    March 13th, 2007 at 11:18 pm

    你好呀,很久沒來了。

    其實整場討論一開始是 Blog 能否帶來思想的革命,提升人們的思維。但是最後卻變了質。

    雖然自己也弄了些惡搞 post ,但只是為搞笑搞笑。沒有否定的意思。

    看到大家這樣,覺得有點惋惜呢。我們鮮奶國的 bloggers 也要負一點責任的。

  • stackey writes:
    March 15th, 2007 at 1:07 am

    hi, sidekick, 好耐無見
    我寫左篇關於blogosphere既野, 自覺幾好, 如果你睇左都覺得有討論價值, 可唔可以link埋我, 以供諸同好? 感謝 ~

    http://stackey.hkbloggers.org/?p=260

  • T writes:
    March 16th, 2007 at 10:21 pm

    「踢」的定義:
    客人問老闆說:「你們店裡,有吃了東西不付錢的嗎?」
    老闆說:「有過的。」
    客人說:「那你們怎麼辦?」
    老闆說:「交給警察比較費事,倒不如把他一腳給踢出去。」
    客人吃完之後,站了起來,翹著屁股說:「你踢吧!」

    如果,你覺得網友跟你附和、問好、聊天,這都不行的話,那就把他踢出去吧!

  • bwPingu writes:
    March 19th, 2007 at 6:31 pm

    好文(這樣算是附和吧XD)。

    “而留言亦多為附和、問好、聊天等,於是,就漸漸的失去自我。”

    這個於是的結論下得太快。附和、問好、聊天本來就是人類做為社會動物很自然會有的各種行為。Blogger圈原本做為小群體,自然可以建構起自己的一套行為準則,也許附和、問好、聊天的比例低一點,尤其不好此道者更容易群聚。

    可是當bloggers和看熱鬧的人變多,剛剛說到那個大環境的大文化進來了,自然就會產生衝擊,至少灌了點水。

    如果心中盡是人氣,那沒辦法,自我賣掉了。不然的話,灌水於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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