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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都在網摘,或在談一些比較認真的問題,好像悶了一點?
不如談些我以為是輕鬆的話題如何? :p
這次,是關於語文的。
上星期去配音時,我跟我的領班好友提起我常在blog看到的錯字。
我懷疑我對文字有點潔癖,雖然我未曾做過編輯的工作,但在讀人家的文時總帶雙校對眼,遇到較熟(自以為)的朋友時就留言告訴對方寫錯字,有時更附以連結作補充,相信近日不少朋友都領教過我的傻勁。
以下,是我的小發現:

  • 跟本。很多人將“根本”寫作“跟本”。
    Google 了一下,發現這692,000個查詢結果,包含了很多寫錯字的例證,而這問題亦不是港人獨有,兩岸三地繁簡體都有這問題,也不知是否因為拚音輸入法,而令錯字的比率提升了。
    Jacky在上年4月亦曾寫過這篇:“跟本是錯的!
     
  • 啟示/啟事。十個有九個,會將原本應寫為“啟事”的寫作“啟示”,而這兩個詞的意思並不一樣。
    內地朋友雙葉早幾天寫了這篇:“《咬文嚼字》没“咬”错”;原來這個錯處,在《咬文嚼字》最近公佈的“2006年中國出現頻率最多、覆蓋面最廣的十大語文差錯”中,排行第六位!
    雙葉引述了新民晚報1月16日的報導,解釋得好清楚:

    常用文體中容易混淆的詞是:啟示/啟事。如:“招聘啟示”“徵稿啟示”。“啟示”應為“啟事”。“啟事”義為公開說明某事,是一種公告性的文體;“啟示”義為啟發提示,與文體無關。

    有空也請大家去看看其他九大錯處。
     

  • 晒/哂。是啊!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字來的。
    如果想講炫耀自己的“晒命”,是不能寫為“哂命”的,“”的廣東話讀音是“診”,意思是微笑或譏諷﹑嘲笑。
    另一方面,很多人又會將“不值一哂”寫為“不值一晒”,誤以為意思是“不值得show off”。
    這個,mk在上年3月已寫這篇“晒,不哂”。
     
  • 在中文句子中夾雜英文字時,除了專有名詞外,英文應用小楷。
    何許人誌見到這幅圖:
    e-zone
    圖中的標題是:“土炮Bloggers群英會”。
    不知是否為了視覺上的美觀,雜誌將bloggers 寫作大楷。
    其實,大小楷應依英文文法,如句子以英文字起首,該英文字須為大階,否則一律小楷。
     
  • 在中文句子中夾雜英文字時,英文名詞只用單數。
    在中文夾雜英文時,英文字限用原形,即字典列出的形態。
    這個“土炮Bloggers群英會”,應寫為“土炮blogger群英會”。
     

以上這兩點的解釋,引自Chimp Talks在上年4月的這篇“在香港廣東話引用英文字的指引”,Sidekick“強烈勸籲”大家切記一讀,因為文出除了上述的指引外,還提供了“在中文書寫(包括香港廣東話書寫)引用英文字的指引”及幾個“實例”,寫得井然有序,解釋清晰又不失趣味,實為blogger旁身必備良文也。

早前,mysinablog那邊好有幾篇關於“寫blog應否留意語文之準確性?”的討論,大家有興趣可以一看。
寫文,無論用中文、英文、中英文夾雜,甚至用廣東話式口語也好,我們不必要像《最緊要正字》節目某些內容般,去到一個矯枉過正的地步,但明顯的錯誤,還是可免則免。
 
 
相關文章:
標點?
正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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