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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你拗o野真係好辛苦,你永遠都唔follow人o地個argument!」
在電影《十二夜》內,陳奕迅跟張柏芝這樣說。

twelve nights

twelve nights

我對這句對白,印象異常深刻。
你,跟別人“討論”時,會否follow對方的argument?

當初看這電影,聽到這句對白時,即時反應就是:
「拗o野喎!梗係唔follow你個argument啦,如果follow o左,咁仲使拗o既?傻!」

但,另一方面,又會想,如果不follow,又好像沒有甚麼討論價值,因為,當雙方都不能base on一些觀點而產生共識時,就好像“說甚麼也沒有意思”。

剛在Miss Lee in Summer寫的“邊緣”,看到這一句:

早不相信真理愈辯愈明,通常都是自說自話各走各路。

 
如果不想各走各路呢?也難。
早陣子,在某blog的討論,總覺得就是因為自己follow了對方的argument,才又碰了釘子。
很是感慨。

小奧回應Miss Lee說:

我也不好辯,如果動了精神便沒完沒了,特別是自己的Blog。而討論區的更避之則吉。人大了,很多人辯論只是為了鞏固自己的想法,最後成為意氣之爭,好累。

 
哥德曾經在tp那邊留言說:

即係,pk成日都話,討論係需要大家有一定既知識,明白某些問題既背景。
咁,我會話,係blog討論入面,最重要既,反而係了解大家既背景/思路 –blog其實唔係一個「正常」/「理想」既討論工具。要係blog度做到meaning communication/discussion,其實需要好多其他條件。

 
在我的觀察中,blogger與blogger之間已少有“討論”了。
很多人,經過了某些風波後,都放棄了去“討論”,寧願在自己的blog抒抒己見就算了。
都唯有如此罷。

又,我甚至也不介意承認,我很“膠”。(想起那經典的一句:“長年累月積下來的執著”)
我實在常常在想這些問題,以至要記下,以給自己,日後回顧。
希望我有進步。

延伸閱讀:
MK 的記事簿:只宜說明,切忌說理
P.S.: 我們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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