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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omments on: 部落格觀察的白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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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link>
	<description>以前的事，無人記念；將來的事，後來的人也不追憶。</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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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9808</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Sun, 05 Nov 2006 21:05:3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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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在&lt;a href=&quot;http://sg.liful.com/blog/index.php?/archives/2006/11/04.105.html&quot; rel=&quot;nofollow&quot;&gt;再談部落格觀察&lt;/a&gt;的留言：
我剛剛才發現這篇文:
http://mrjimton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mp;articleId=311112
並剛看了那裡的留言。
如果，我是你，我看了那裡的留言，也可能會像你般，替“部落格觀察”叫屈。

sidekick在此事，並未有“一石捲起千層浪”之力。
我有兩個blog，請你花點時間，在看文之餘, 也看看兩邊的留言：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
http://sidekic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mp;articleId=307797
希望從中，你會明白我（甚至Stannum）對此事的立場，及態度。

至於其他人在其他blog的言論，對不起，這不是我的責任。
我只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在占的文章, 看到你也有留言, 你明明是說:
「手動trackback，雖然內文沒有提到這裡，但這文也是因為看到這裡的留言而寫的。」

當這篇文是因為你看到那裡的留言而寫的時候，那麼，請你就在文章內寫明原委吧！我覺得，你將阿占那邊的激烈言論給你之不快，都錯誤地發洩了在我身上了。

請你明白，占的讀者，在看占的文章時，不一定會看我那篇文，更不一定會看“部落格觀察”的網、blog、wiki....
那不是我可以控制的.
如果, 這是一種網絡界的&quot;以訛傳訛&quot;, 令某一種觀感越演越烈, 我深感遺憾。

他們不看，(如果)你覺得就是他們不對，你就去罵他們，而不是罵我。

如真是這樣，我也會替我自己叫屈。 :(

我的立場超簡單：
1/ 我也很欣賞“部落格觀察”
2/ 我覺得他們在首頁的說明應該清楚一點。
(我指當初的歡迎繁體及台語blog之說明不夠清楚, 而不是當下現在的這個版本)
3/ 如果他們暫時(或永久)只為台灣blog服務, 我不認為他們有何不對
4/ 我覺得他們處理stannum 的事件不夠好

如果你覺得我那篇文仍是寫得不夠清楚, 與及用字太衝, 我抱歉。

p.s. 現在才看到, 你在留言說:
（例如亞占那篇，估計sidekick小姐也是從那篇找到這裡來的吧？）
對不起, 我是在mirror blog 的sitemeter看到你的referal link 而來的, 亦沒留意到你說阿占有寫. (因為你沒有附連結, 我不知就是我認識的阿占, 而最近亦沒空看他的文, 也沒有留意他trackback了我)

最後重申, 請勿將他人的帳算到我頭上。
謝謝!</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在<a href="http://sg.liful.com/blog/index.php?/archives/2006/11/04.105.html" rel="nofollow">再談部落格觀察</a>的留言：<br />
我剛剛才發現這篇文:<br />
<a href="http://mrjimton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038;articleId=311112" rel="nofollow">http://mrjimtong.mysinablog.co.....eId=311112</a><br />
並剛看了那裡的留言。<br />
如果，我是你，我看了那裡的留言，也可能會像你般，替“部落格觀察”叫屈。</p>
<p>sidekick在此事，並未有“一石捲起千層浪”之力。<br />
我有兩個blog，請你花點時間，在看文之餘, 也看看兩邊的留言：<br />
<a href="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 rel="nofollow">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a><br />
<a href="http://sidekic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038;articleId=307797" rel="nofollow">http://sidekick.mysinablog.com.....eId=307797</a><br />
希望從中，你會明白我（甚至Stannum）對此事的立場，及態度。</p>
<p>至於其他人在其他blog的言論，對不起，這不是我的責任。<br />
我只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p>
<p>在占的文章, 看到你也有留言, 你明明是說:<br />
「手動trackback，雖然內文沒有提到這裡，但這文也是因為看到這裡的留言而寫的。」</p>
<p>當這篇文是因為你看到那裡的留言而寫的時候，那麼，請你就在文章內寫明原委吧！我覺得，你將阿占那邊的激烈言論給你之不快，都錯誤地發洩了在我身上了。</p>
<p>請你明白，占的讀者，在看占的文章時，不一定會看我那篇文，更不一定會看“部落格觀察”的網、blog、wiki&#8230;.<br />
那不是我可以控制的.<br />
如果, 這是一種網絡界的&#8221;以訛傳訛&#8221;, 令某一種觀感越演越烈, 我深感遺憾。</p>
<p>他們不看，(如果)你覺得就是他們不對，你就去罵他們，而不是罵我。</p>
<p>如真是這樣，我也會替我自己叫屈。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ad.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p>我的立場超簡單：<br />
1/ 我也很欣賞“部落格觀察”<br />
2/ 我覺得他們在首頁的說明應該清楚一點。<br />
(我指當初的歡迎繁體及台語blog之說明不夠清楚, 而不是當下現在的這個版本)<br />
3/ 如果他們暫時(或永久)只為台灣blog服務, 我不認為他們有何不對<br />
4/ 我覺得他們處理stannum 的事件不夠好</p>
<p>如果你覺得我那篇文仍是寫得不夠清楚, 與及用字太衝, 我抱歉。</p>
<p>p.s. 現在才看到, 你在留言說:<br />
（例如亞占那篇，估計sidekick小姐也是從那篇找到這裡來的吧？）<br />
對不起, 我是在mirror blog 的sitemeter看到你的referal link 而來的, 亦沒留意到你說阿占有寫. (因為你沒有附連結, 我不知就是我認識的阿占, 而最近亦沒空看他的文, 也沒有留意他trackback了我)</p>
<p>最後重申, 請勿將他人的帳算到我頭上。<br />
謝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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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9202</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Sun, 05 Nov 2006 08:28:3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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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g.liful.com/blog/index.php?/archives/2006/11/04.105.html" rel="nofollow">再談部落格觀察</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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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511</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Thu, 02 Nov 2006 06:53:06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7511</guid>
		<description>大概是在第20個黛的留言後,
我覺得誤解慢慢化解,
把問題移到我們的問題中心後,
我覺得大家的建議都相當不錯了..
因為我們的問題是存在,
但只要大家知道我們不是 &quot;白眼&quot; 或之類的就好..:)

而是不是文化差異, 或者是我們偷懶等等的原因,
我個人都可以承認與接受..:)

我們會就幾點繼續努力,
就像是我現在也很少回了..:)
最後可能三個工作人員都會繼續努力,
及期待在寫完程式的前後,
有可以判斷香港網站 Blog 與否或個人資源創作的人出現,
這樣的排行才更有價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大概是在第20個黛的留言後,<br />
我覺得誤解慢慢化解,<br />
把問題移到我們的問題中心後,<br />
我覺得大家的建議都相當不錯了..<br />
因為我們的問題是存在,<br />
但只要大家知道我們不是 &#8220;白眼&#8221; 或之類的就好..:)</p>
<p>而是不是文化差異, 或者是我們偷懶等等的原因,<br />
我個人都可以承認與接受..:)</p>
<p>我們會就幾點繼續努力,<br />
就像是我現在也很少回了..:)<br />
最後可能三個工作人員都會繼續努力,<br />
及期待在寫完程式的前後,<br />
有可以判斷香港網站 Blog 與否或個人資源創作的人出現,<br />
這樣的排行才更有價值..:)</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黛</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422</link>
		<dc:creator>黛</dc:creator>
		<pubDate>Thu, 02 Nov 2006 02:05:4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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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黑貘，希望這次你們能吸取經驗，例如文書的工作，就交給Alice去做，你和野貓專心做開發就夠了。對外的演譯如果由一個人去做會減省很多不必須要的麻煩。專注強項，減少自己的弱項就是了。

只是個人的建言，還望你不要介意。</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黑貘，希望這次你們能吸取經驗，例如文書的工作，就交給Alice去做，你和野貓專心做開發就夠了。對外的演譯如果由一個人去做會減省很多不必須要的麻煩。專注強項，減少自己的弱項就是了。</p>
<p>只是個人的建言，還望你不要介意。</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tannum</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407</link>
		<dc:creator>Stannum</dc:creator>
		<pubDate>Thu, 02 Nov 2006 01:51:2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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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認為作為公開讓人參加的網站﹐主持人必須要顧及參加者﹐或被動參加者的感受。

黑貘說對「檢舉﹑刪除﹑發現﹑排除」沒感覺﹐但這些是你與參加者互動時使用的字眼﹐直接影響你和參加者的關係﹔而「資本主義﹑統獨意識」為你個人的政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我不曉得在哪種文化當中﹐你說要刪除別人的站﹐要排除別人﹐聽者還會拍手叫好。你們既然有加入的原則﹐就應該在首頁說明清楚﹐至少也該在刪除聲明中說清楚﹐才不致惹人誤會。

現在的榜只列出台灣背景部落格﹐就應該強調出來﹐不能讓讀者以為包括所有中文站﹐或所有繁體站。

這些加入條款﹑排行榜定義﹑主持權限等等都是製作 web 2.0 形式﹐讓讀者加入的網站的最基本﹐不是說人手有限就可以蒙混過去。與其浪費時間接受「檢舉」﹐再人手依照模糊的定義界定是否要「刪除」﹐倒不如將定義寫得清清楚楚﹐你們定必能夠省回更多時間﹐來做網站的開發和設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認為作為公開讓人參加的網站﹐主持人必須要顧及參加者﹐或被動參加者的感受。</p>
<p>黑貘說對「檢舉﹑刪除﹑發現﹑排除」沒感覺﹐但這些是你與參加者互動時使用的字眼﹐直接影響你和參加者的關係﹔而「資本主義﹑統獨意識」為你個人的政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p>
<p>我不曉得在哪種文化當中﹐你說要刪除別人的站﹐要排除別人﹐聽者還會拍手叫好。你們既然有加入的原則﹐就應該在首頁說明清楚﹐至少也該在刪除聲明中說清楚﹐才不致惹人誤會。</p>
<p>現在的榜只列出台灣背景部落格﹐就應該強調出來﹐不能讓讀者以為包括所有中文站﹐或所有繁體站。</p>
<p>這些加入條款﹑排行榜定義﹑主持權限等等都是製作 web 2.0 形式﹐讓讀者加入的網站的最基本﹐不是說人手有限就可以蒙混過去。與其浪費時間接受「檢舉」﹐再人手依照模糊的定義界定是否要「刪除」﹐倒不如將定義寫得清清楚楚﹐你們定必能夠省回更多時間﹐來做網站的開發和設計。</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tannum</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245</link>
		<dc:creator>Stannum</dc:creator>
		<pubDate>Wed, 01 Nov 2006 23:11:2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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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也不同意這是文化差異﹐而是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因為例如黑貘原先說刪除﹐後來其他主持解釋其實是將我站的資料移開﹐列作香港背景的部落格﹐日後另外設榜處理﹐而不是徹底刪除。這其實等於是「割席絕交」與「遲一點聯絡」的分別。

這就是我所指的字眼問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也不同意這是文化差異﹐而是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因為例如黑貘原先說刪除﹐後來其他主持解釋其實是將我站的資料移開﹐列作香港背景的部落格﹐日後另外設榜處理﹐而不是徹底刪除。這其實等於是「割席絕交」與「遲一點聯絡」的分別。</p>
<p>這就是我所指的字眼問題。</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134</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Wed, 01 Nov 2006 17:34:3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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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黑貘, 
先說, 明白了當中並無惡意.
但不同意只是&quot;字眼&quot;而引起誤會, 而認為是&quot;行動&quot;本身. (你們自行加入某blog後又刪去)
再加上個多月來的&quot;不夠清楚&quot;(對內對外), 致令事情發生, &quot;字眼&quot;反是次要的事了~ 
:p</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黑貘,<br />
先說, 明白了當中並無惡意.<br />
但不同意只是&#8221;字眼&#8221;而引起誤會, 而認為是&#8221;行動&#8221;本身. (你們自行加入某blog後又刪去)<br />
再加上個多月來的&#8221;不夠清楚&#8221;(對內對外), 致令事情發生, &#8220;字眼&#8221;反是次要的事了~<br />
:p</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暗黑熱血</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129</link>
		<dc:creator>暗黑熱血</dc:creator>
		<pubDate>Wed, 01 Nov 2006 16:59:2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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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strong&gt;我對「部落格觀察」的初步觀察！附幾天勁升二百位的經驗！...&lt;/strong&gt;

當連天后Sidekick都提起令「部落格觀察」，令我對這個網站感興趣，大腦兄貼出的圖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我對「部落格觀察」的初步觀察！附幾天勁升二百位的經驗！&#8230;</strong></p>
<p>當連天后Sidekick都提起令「部落格觀察」，令我對這個網站感興趣，大腦兄貼出的圖表&#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7054</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Wed, 01 Nov 2006 10:07:1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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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原本說我不了解黛所說的 &quot;文化差異&quot;,
但看當剛剛 Stannum 的話後,
我終於了解, 也了解 Stannum 生氣的原因..:)

而剛剛看到 Stannum 的留言才深切體會到原來如此...
我對 &quot;檢舉﹑刪除﹑發現﹑排除&quot; 等字眼沒甚麼感覺...
相較 &quot;資本主義﹑統獨意識&quot; 比較避之危恐不及...

所以可能是文化差異造成的誤會是最有可能的因素...

除外, 我的智力測驗文字能力分數是最糟的,
也是一個可能的原因...
這軒然大波也終於真相大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原本說我不了解黛所說的 &#8220;文化差異&#8221;,<br />
但看當剛剛 Stannum 的話後,<br />
我終於了解, 也了解 Stannum 生氣的原因..:)</p>
<p>而剛剛看到 Stannum 的留言才深切體會到原來如此&#8230;<br />
我對 &#8220;檢舉﹑刪除﹑發現﹑排除&#8221; 等字眼沒甚麼感覺&#8230;<br />
相較 &#8220;資本主義﹑統獨意識&#8221; 比較避之危恐不及&#8230;</p>
<p>所以可能是文化差異造成的誤會是最有可能的因素&#8230;</p>
<p>除外, 我的智力測驗文字能力分數是最糟的,<br />
也是一個可能的原因&#8230;<br />
這軒然大波也終於真相大白&#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tannum</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6667</link>
		<dc:creator>Stannum</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22:02:30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6667</guid>
		<description>黛﹕其實見到他們連番道歉﹐也明白到他們不是歧視港人或海外華人﹐已經不再火了。再說此事﹐其實是想給他們一點意見﹐希望他們辦得更好。作為公開網站﹐希望他們能夠注意用字﹐例如﹕檢舉﹑刪除﹑發現﹑排除﹐都是警察抓人時或官方審查時常用﹐像在說當事人犯了事﹐令不快的負面字眼。

我在官方部落格留了言﹕

黑貘﹕

讀到你們說的這麼多﹐開始明白你們的想法。

你說你是以抱歉文的心態寫出那句聲明﹐但用上「發現」﹑「刪除」﹐這些好像官方審查般的字眼﹐實在令人不快。

我想﹐如果你的聲明如下﹐不但比較貼近實情﹐而且被你「刪除」的部落格主會容易接受得多﹕

由於本站仍未推出台灣地區以外的排行榜﹐現暫時將以下非台灣背景的部落格移往其他地區的組別中﹐待該組別的服務推出時一併計算﹕

Cosine Inn 餘弦棧
天佑的自由天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黛﹕其實見到他們連番道歉﹐也明白到他們不是歧視港人或海外華人﹐已經不再火了。再說此事﹐其實是想給他們一點意見﹐希望他們辦得更好。作為公開網站﹐希望他們能夠注意用字﹐例如﹕檢舉﹑刪除﹑發現﹑排除﹐都是警察抓人時或官方審查時常用﹐像在說當事人犯了事﹐令不快的負面字眼。</p>
<p>我在官方部落格留了言﹕</p>
<p>黑貘﹕</p>
<p>讀到你們說的這麼多﹐開始明白你們的想法。</p>
<p>你說你是以抱歉文的心態寫出那句聲明﹐但用上「發現」﹑「刪除」﹐這些好像官方審查般的字眼﹐實在令人不快。</p>
<p>我想﹐如果你的聲明如下﹐不但比較貼近實情﹐而且被你「刪除」的部落格主會容易接受得多﹕</p>
<p>由於本站仍未推出台灣地區以外的排行榜﹐現暫時將以下非台灣背景的部落格移往其他地區的組別中﹐待該組別的服務推出時一併計算﹕</p>
<p>Cosine Inn 餘弦棧<br />
天佑的自由天地……</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6443</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18:17:39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6443</guid>
		<description>謝謝黛與謝謝Sidekick,

我從未想過認為把白眼拿掉是代表善意,
(雖然我們心中從未有惡意),
但我心中認定這件事是 80% 起源於誤會,
20% 起源於不夠週詳~~~
當然我沒想到可能是黛說的文化差異...

但我們決定提前做繁中的港澳區的理由有...
1. 從這些回應看到大家對我們期待
2. 我們這幾個工作人員寫繁中不是問題
3. 也貼出希望有對港澳了解的人來幫忙

所以 stannum 與 sidekick 也不能說沒有貢獻,
只是私心我是希望能夠貢獻更多...
畢竟我從 Alice 口中知道 sidekick 的確是香港 blogospher 指標性人物...
(但我是先寄邀請信然後詢問她的),
所以我倒是希望雖然是誤會開始...
但也是個好的繼續...:)

而我在輸入的地方加上
&quot;(整體而言是指台灣經濟圈的模糊定義)&quot;
因為真的很難用硬性文字定義,
但更希望這個字隨著系統發展拿掉...

而對於因此有誤解的人, 請多包涵...

我改天寫一篇在選擇納入排行與不納入排行,
為甚麼很難的原因好了, 有空請多來我 Blog 坐坐...
雖然是自言自語, 但至少就假裝在聽我辯解吧...
畢竟文字是外在, 跟內心是有一段差距...
(指的是 http://blog.yam.com/genehong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謝謝黛與謝謝Sidekick,</p>
<p>我從未想過認為把白眼拿掉是代表善意,<br />
(雖然我們心中從未有惡意),<br />
但我心中認定這件事是 80% 起源於誤會,<br />
20% 起源於不夠週詳~~~<br />
當然我沒想到可能是黛說的文化差異&#8230;</p>
<p>但我們決定提前做繁中的港澳區的理由有&#8230;<br />
1. 從這些回應看到大家對我們期待<br />
2. 我們這幾個工作人員寫繁中不是問題<br />
3. 也貼出希望有對港澳了解的人來幫忙</p>
<p>所以 stannum 與 sidekick 也不能說沒有貢獻,<br />
只是私心我是希望能夠貢獻更多&#8230;<br />
畢竟我從 Alice 口中知道 sidekick 的確是香港 blogospher 指標性人物&#8230;<br />
(但我是先寄邀請信然後詢問她的),<br />
所以我倒是希望雖然是誤會開始&#8230;<br />
但也是個好的繼續&#8230;:)</p>
<p>而我在輸入的地方加上<br />
&#8220;(整體而言是指台灣經濟圈的模糊定義)&#8221;<br />
因為真的很難用硬性文字定義,<br />
但更希望這個字隨著系統發展拿掉&#8230;</p>
<p>而對於因此有誤解的人, 請多包涵&#8230;</p>
<p>我改天寫一篇在選擇納入排行與不納入排行,<br />
為甚麼很難的原因好了, 有空請多來我 Blog 坐坐&#8230;<br />
雖然是自言自語, 但至少就假裝在聽我辯解吧&#8230;<br />
畢竟文字是外在, 跟內心是有一段差距&#8230;<br />
(指的是 <a href="http://blog.yam.com/genehong" rel="nofollow">http://blog.yam.com/genehong</a> )</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6363</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16:14:5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6363</guid>
		<description>黛, 謝留言~ 
「白眼」的標題不打算修改了, 說過的話就是說過的話, 反正那刻的感受是真的。也是我跟他們的“藍眼關注”、“綠眼關注”開的玩笑。
今日跟黑貘通了幾個電郵, 提了點意見, 看看打後如何罷~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黛, 謝留言~<br />
「白眼」的標題不打算修改了, 說過的話就是說過的話, 反正那刻的感受是真的。也是我跟他們的“藍眼關注”、“綠眼關注”開的玩笑。<br />
今日跟黑貘通了幾個電郵, 提了點意見, 看看打後如何罷~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黛</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6324</link>
		<dc:creator>黛</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16:02:39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6324</guid>
		<description>我不是為任何人說好說話，不過我認為，大家也許可能有點誤會（我不敢說是錯誤），而這些誤會是可以透過某些手段去消除的。

1. 既然三位創立者有這麼多想做的東西都未完成（看黑貘說的Alice 1/2，野貓1/3，看得我頭也大了），不如為這個部落格玩意加上「Alpha」、「Beta」等字眼，起碼這樣大家也會明白有很多功能都未盡完備，因而會給予他們的團隊一點耐性。

2. 當然，如果我是Stannum，我也一定會把幾火（無明火起）。無啦啦放我上檯（突然加我上榜），又無啦啦拉番我落黎（又突然把我拉下馬），仲要成件事唔清唔楚（事情交待不清）。雖然我不知道你們在 MyZilla 官方部落格和這篇文章的留言次序為何，可是我看到黑貘誠意道歉了，並對sidekick發出作為工作人員的邀請（當然sidekick會不會接受又是另一回事），我想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話，「白眼」的標題是否可以修改一下？我不敢說自己很持平，可是相比起死不悔改兼且白白痴痴的Yahoo!Blog，和衰了以後仲要夠膽獨立在admin自己個blog與官方o既blog出文來小九你再來一個反撐再反撐的Blxx-Yox，部落格觀察團隊頂多只是naive，處理事情不夠成熟再加上文化誤差而矣。還有，起碼他們不會像那家「肉酸狗」，出品肉肉酸酸還好意思不斷在別人的BSP內spam啊spam，一點自知之明也沒有。

3. 最後是私心，只因是Alice的部落格資歷和貢獻令我對她的出品有信心。

對於技術之事，套用早前NTSCMP那事的某些講法，就是「我真的不懂」。但我願意學，願意用我有限的電腦知識去了解。我深信，每一種產品推出的初期都必然會出現問題。用家投訴以後出產商會否作出改善與及態度是否友善才是我們決定繼續使用與否的最大關鍵。如果部落格觀察繼續唔聽人講，大家大可以唔用佢之餘仲繼續出文小九佢，打沉佢。

就係咁。</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不是為任何人說好說話，不過我認為，大家也許可能有點誤會（我不敢說是錯誤），而這些誤會是可以透過某些手段去消除的。</p>
<p>1. 既然三位創立者有這麼多想做的東西都未完成（看黑貘說的Alice 1/2，野貓1/3，看得我頭也大了），不如為這個部落格玩意加上「Alpha」、「Beta」等字眼，起碼這樣大家也會明白有很多功能都未盡完備，因而會給予他們的團隊一點耐性。</p>
<p>2. 當然，如果我是Stannum，我也一定會把幾火（無明火起）。無啦啦放我上檯（突然加我上榜），又無啦啦拉番我落黎（又突然把我拉下馬），仲要成件事唔清唔楚（事情交待不清）。雖然我不知道你們在 MyZilla 官方部落格和這篇文章的留言次序為何，可是我看到黑貘誠意道歉了，並對sidekick發出作為工作人員的邀請（當然sidekick會不會接受又是另一回事），我想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話，「白眼」的標題是否可以修改一下？我不敢說自己很持平，可是相比起死不悔改兼且白白痴痴的Yahoo!Blog，和衰了以後仲要夠膽獨立在admin自己個blog與官方o既blog出文來小九你再來一個反撐再反撐的Blxx-Yox，部落格觀察團隊頂多只是naive，處理事情不夠成熟再加上文化誤差而矣。還有，起碼他們不會像那家「肉酸狗」，出品肉肉酸酸還好意思不斷在別人的BSP內spam啊spam，一點自知之明也沒有。</p>
<p>3. 最後是私心，只因是Alice的部落格資歷和貢獻令我對她的出品有信心。</p>
<p>對於技術之事，套用早前NTSCMP那事的某些講法，就是「我真的不懂」。但我願意學，願意用我有限的電腦知識去了解。我深信，每一種產品推出的初期都必然會出現問題。用家投訴以後出產商會否作出改善與及態度是否友善才是我們決定繼續使用與否的最大關鍵。如果部落格觀察繼續唔聽人講，大家大可以唔用佢之餘仲繼續出文小九佢，打沉佢。</p>
<p>就係咁。</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6302</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15:46:06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6302</guid>
		<description>沒時間逐點探討了~
一言以蔽之, 既然現在還未接受台灣地區以外的blog, 就先在首頁言明就好了! 清清楚楚, 大家都明白.
到真的推出了其他地區的版本後, 才再宣傳, 我想, 屆時, 其他地區的朋友都會喜歡, 也會協助宣傳, 這不很好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沒時間逐點探討了~<br />
一言以蔽之, 既然現在還未接受台灣地區以外的blog, 就先在首頁言明就好了! 清清楚楚, 大家都明白.<br />
到真的推出了其他地區的版本後, 才再宣傳, 我想, 屆時, 其他地區的朋友都會喜歡, 也會協助宣傳, 這不很好嗎?</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993</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9:41:1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993</guid>
		<description>一踢:

我還是覺得妳這樣提示真的太明鮮了... :)

http://myzilla.blogspot.com/2006/10/blog-post_116228602009579731.html
貼出個文章, 請先進給予幫忙... :)

我也認真在想掛個 Beta, 但可以肯定的這是永遠拿不下來的..
也不希望拿下來...:)

btw, 我是 2006 年 3 月正式玩 Blog, 
對 blogosphere 還在學習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一踢:</p>
<p>我還是覺得妳這樣提示真的太明鮮了&#8230;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p><a href="http://myzilla.blogspot.com/2006/10/blog-post_116228602009579731.html" rel="nofollow">http://myzilla.blogspot.com/20.....79731.html</a><br />
貼出個文章, 請先進給予幫忙&#8230;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p>我也認真在想掛個 Beta, 但可以肯定的這是永遠拿不下來的..<br />
也不希望拿下來&#8230;:)</p>
<p>btw, 我是 2006 年 3 月正式玩 Blog,<br />
對 blogosphere 還在學習中&#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978</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8:17:3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978</guid>
		<description>不止, 還有&quot;譚xxxxx&quot;, &quot;p之xxxx&quot;, &quot;貓貓xxx&quot;, &quot;香xxx&quot;...
:p</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不止, 還有&#8221;譚xxxxx&#8221;, &#8220;p之xxxx&#8221;, &#8220;貓貓xxx&#8221;, &#8220;香xxx&#8221;&#8230;<br />
:p</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天佑</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975</link>
		<dc:creator>天佑</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8:08:4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975</guid>
		<description>哈哈，果然出聲後即被踢出局，還差小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哈哈，果然出聲後即被踢出局，還差小奧。</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jaycy</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964</link>
		<dc:creator>jaycy</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7:22:43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964</guid>
		<description>野貓：
『而且排名的機制只是諸多功能中最好做，所以先放出來的，
或許人性本來就是喜歡比較，大家都很熱衷於此道呢！』
不容置疑，樂於此道者確實不少；
但就正正因為有不少人樂於此道，
而您們遇上的，不會全部都是對排名漠不關心的人，
所以在排名方面更要小心處理，這點您明白嗎？ ^^
（假如是，那貴站的意義亦失去了，對嗎？）

『目前才成立一個多月，而且我跟黑貘都是工程師背景，
所以所謂的文字說明、條款、規範等實非我們所擅長的，
只能隨著時間慢慢將一些體制建立完整，這方面也請大家多提供建議，
我們也會秉持著 2.0 的精神發展下去的。』

成立一個公開網站不容易，這點頗能理解，
只是，文字說明、條款、規範非擅長，
那就是您們的問題，
參加者可不會去深入了解並體諒之；
再說，既是初成立，可在站名上註明是 beta 版，
那樣，就能讓大家抽出多點「空間、時間」去看貴站成長。

若在說明、條款、規範中沒能讓參加者理解清楚，
當中就會出現像現在這種問題，
傍人看來，就是只有您們說只有您們知只有您們明，
野貓可換個角度看看，這會是小圈子還是大社群，
要記著並理解，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看到您在這裡的說明。 ^^

被莫明其妙的將排名「刪除」（或如您說的「排除在外」）
除了以一個失望無奈的：「哦......嗯......」作反應外，
難道還會有人給與掌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野貓：<br />
『而且排名的機制只是諸多功能中最好做，所以先放出來的，<br />
或許人性本來就是喜歡比較，大家都很熱衷於此道呢！』<br />
不容置疑，樂於此道者確實不少；<br />
但就正正因為有不少人樂於此道，<br />
而您們遇上的，不會全部都是對排名漠不關心的人，<br />
所以在排名方面更要小心處理，這點您明白嗎？ ^^<br />
（假如是，那貴站的意義亦失去了，對嗎？）</p>
<p>『目前才成立一個多月，而且我跟黑貘都是工程師背景，<br />
所以所謂的文字說明、條款、規範等實非我們所擅長的，<br />
只能隨著時間慢慢將一些體制建立完整，這方面也請大家多提供建議，<br />
我們也會秉持著 2.0 的精神發展下去的。』</p>
<p>成立一個公開網站不容易，這點頗能理解，<br />
只是，文字說明、條款、規範非擅長，<br />
那就是您們的問題，<br />
參加者可不會去深入了解並體諒之；<br />
再說，既是初成立，可在站名上註明是 beta 版，<br />
那樣，就能讓大家抽出多點「空間、時間」去看貴站成長。</p>
<p>若在說明、條款、規範中沒能讓參加者理解清楚，<br />
當中就會出現像現在這種問題，<br />
傍人看來，就是只有您們說只有您們知只有您們明，<br />
野貓可換個角度看看，這會是小圈子還是大社群，<br />
要記著並理解，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看到您在這裡的說明。 ^^</p>
<p>被莫明其妙的將排名「刪除」（或如您說的「排除在外」）<br />
除了以一個失望無奈的：「哦&#8230;&#8230;嗯&#8230;&#8230;」作反應外，<br />
難道還會有人給與掌聲？</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962</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7:20:52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962</guid>
		<description>Sidekick, 

您也可以嘗試著不要去接受,
就不會有所謂的 &quot;搞混&quot;...
而是可以由您另譬主張...:)

畢竟甚至不是我們三個人說了就算...:)
就實務上, 我 &quot;建議&quot; 野貓做的占他所做的事約只有 1/3,
而 Alice 所做的事 1/2 是我不知道的...
但我覺得這才是對的...:)

而目前貼紙不少是使用者提供的...:)
所以您可以提出您的看法,
不用受限我們的看法而混淆~~~
就像是排行榜, 我們還打算提出一種 &quot;個人式排行榜&quot;...

最後把這個大排行榜的比重越拉越下,
這才是網路的特質是傳統媒體做不到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idekick, </p>
<p>您也可以嘗試著不要去接受,<br />
就不會有所謂的 &#8220;搞混&#8221;&#8230;<br />
而是可以由您另譬主張&#8230;:)</p>
<p>畢竟甚至不是我們三個人說了就算&#8230;:)<br />
就實務上, 我 &#8220;建議&#8221; 野貓做的占他所做的事約只有 1/3,<br />
而 Alice 所做的事 1/2 是我不知道的&#8230;<br />
但我覺得這才是對的&#8230;:)</p>
<p>而目前貼紙不少是使用者提供的&#8230;:)<br />
所以您可以提出您的看法,<br />
不用受限我們的看法而混淆~~~<br />
就像是排行榜, 我們還打算提出一種 &#8220;個人式排行榜&#8221;&#8230;</p>
<p>最後把這個大排行榜的比重越拉越下,<br />
這才是網路的特質是傳統媒體做不到的.:)</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944</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6:59:56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944</guid>
		<description>&lt;blockquote&gt;&lt;a href=&quot;#comment-185808&quot; title=&quot;View the original comment&quot; rel=&quot;nofollow&quot;&gt;&lt;em&gt;黑貘 on 31/10/2006 at 2:13 pm said:&lt;/em&gt;&lt;/a&gt;
btw, 基本上我們採取的模式是, 誰都可以主張, 也可以被另兩個人挑戰, 我不喜歡過於多的 &quot;私下判決&quot;, 能夠在留言版的, 在 Blog 討論的, 就沒必要放在 msn 或其他 &quot;私下&quot;...

會讓大家覺得怪, 我能理解, 但畢竟這是 &quot;玩家組織&quot;, 非 &quot;公司組織&quot;...&lt;/blockquote&gt;
但是, 我們卻被搞混了... :sa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a href="#comment-185808" title="View the original comment" rel="nofollow"><em>黑貘 on 31/10/2006 at 2:13 pm said:</em></a><br />
btw, 基本上我們採取的模式是, 誰都可以主張, 也可以被另兩個人挑戰, 我不喜歡過於多的 &#8220;私下判決&#8221;, 能夠在留言版的, 在 Blog 討論的, 就沒必要放在 msn 或其他 &#8220;私下&#8221;&#8230;</p>
<p>會讓大家覺得怪, 我能理解, 但畢竟這是 &#8220;玩家組織&#8221;, 非 &#8220;公司組織&#8221;&#8230;</p></blockquote>
<p>但是, 我們卻被搞混了&#8230;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ad.gif' alt=':sad:' class='wp-smiley' /> </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808</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6:13:30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808</guid>
		<description>btw, 基本上我們採取的模式是, 誰都可以主張, 也可以被另兩個人挑戰, 我不喜歡過於多的 &quot;私下判決&quot;, 能夠在留言版的, 在 Blog 討論的, 就沒必要放在 msn 或其他 &quot;私下&quot;...

會讓大家覺得怪, 我能理解, 但畢竟這是 &quot;玩家組織&quot;, 非 &quot;公司組織&quo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tw, 基本上我們採取的模式是, 誰都可以主張, 也可以被另兩個人挑戰, 我不喜歡過於多的 &#8220;私下判決&#8221;, 能夠在留言版的, 在 Blog 討論的, 就沒必要放在 msn 或其他 &#8220;私下&#8221;&#8230;</p>
<p>會讓大家覺得怪, 我能理解, 但畢竟這是 &#8220;玩家組織&#8221;, 非 &#8220;公司組織&#8221;&#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黑貘</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96</link>
		<dc:creator>黑貘</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6:05:26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96</guid>
		<description>我上一篇留言大概留錯地方,

基本上在某些細節我不會有任何主張,
覺得有問題, 就該改...:)

我的 type 是眾所皆知,
我的文筆糟糕更是我自己都承認,
請大家不要拿我這兩點來攻擊, 
我先舉白旗投降~~~~

但我不認為在功能完成前就擅自開放所有的 Blog 來登錄,
或者是封閉不讓大家登錄, 
來解決 &quot;為甚麼不讓非台灣生活區的 Blog 進入台灣的排行&quot;,

真的等我們把區域, 檢舉, 分類, 等等完成,
來去證明我們無意挑起區域對立, 
更沒有白眼對非台灣地區的 Blog,
我們還打算出英文版,日文版等說..
這個還在更後面的計劃, 怎可能固步自封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上一篇留言大概留錯地方,</p>
<p>基本上在某些細節我不會有任何主張,<br />
覺得有問題, 就該改&#8230;:)</p>
<p>我的 type 是眾所皆知,<br />
我的文筆糟糕更是我自己都承認,<br />
請大家不要拿我這兩點來攻擊,<br />
我先舉白旗投降~~~~</p>
<p>但我不認為在功能完成前就擅自開放所有的 Blog 來登錄,<br />
或者是封閉不讓大家登錄,<br />
來解決 &#8220;為甚麼不讓非台灣生活區的 Blog 進入台灣的排行&#8221;,</p>
<p>真的等我們把區域, 檢舉, 分類, 等等完成,<br />
來去證明我們無意挑起區域對立,<br />
更沒有白眼對非台灣地區的 Blog,<br />
我們還打算出英文版,日文版等說..<br />
這個還在更後面的計劃, 怎可能固步自封呢&#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野貓</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95</link>
		<dc:creator>野貓</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6:04:43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95</guid>
		<description>然後我們三個人…其實也不是說法不同，
嚴格講起來進度不同罷了。

我們都知道那些東西要做，只是還不到排程內，
Alice會覺得本來就要做，所以都可以輸入沒問題，
黑貘知道還沒寫出來，所以只好先把輸入的刪掉，
而我，只好負責趕進度了 :cry:</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然後我們三個人…其實也不是說法不同，<br />
嚴格講起來進度不同罷了。</p>
<p>我們都知道那些東西要做，只是還不到排程內，<br />
Alice會覺得本來就要做，所以都可以輸入沒問題，<br />
黑貘知道還沒寫出來，所以只好先把輸入的刪掉，<br />
而我，只好負責趕進度了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cry.gif' alt=':cry:' class='wp-smiley' /> </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野貓</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93</link>
		<dc:creator>野貓</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5:51:55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93</guid>
		<description>主要是因為我們的排行榜勢必不只做台灣的，
海外華人也是相當龐大的族群！

只是目前確實只統計了台灣的 Blog，
所以黑貘才會寫說，只好將分區排名的 priority 往前提昇，
先把這個功能做出來，免得大家有爭議，而我們也很難解釋…

所以再次聲明：
我們並沒有不歡迎其他地區，甚至其他語言的部落格網址輸入，
只是目前還無力統計，所以只能先將之排除，
未來會另外替這些類別的部落格做排行，請期待 :oops:</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主要是因為我們的排行榜勢必不只做台灣的，<br />
海外華人也是相當龐大的族群！</p>
<p>只是目前確實只統計了台灣的 Blog，<br />
所以黑貘才會寫說，只好將分區排名的 priority 往前提昇，<br />
先把這個功能做出來，免得大家有爭議，而我們也很難解釋…</p>
<p>所以再次聲明：<br />
我們並沒有不歡迎其他地區，甚至其他語言的部落格網址輸入，<br />
只是目前還無力統計，所以只能先將之排除，<br />
未來會另外替這些類別的部落格做排行，請期待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redface.gif' alt=':oops:' class='wp-smiley' /> </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idekick</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85</link>
		<dc:creator>sidekick</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5:17:04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85</guid>
		<description>野貓, 
我覺得, 現時出現你所說的誤會、爭議, 並不因你們研發的進度受到人數與時間的限制, 而是你們內部的說法、做法不一, 才令在港或外地的自願及非自願參加者出現尷尬場面罷了!
刪除也好, 排除也罷, 甚至不讓參加也沒所謂, 只要在網站在寫得清清楚楚就沒問題了~ 
現時, 三位創建者的言論都不太一致(我覺得), 例如黑貘, 當初他會說:
&lt;blockquote&gt;此時發現 Cosine Inn 餘弦棧 不是在台灣的, 因此刪除。&lt;/blockquote&gt;
後來又改為:
&lt;blockquote&gt;此時發現 Cosine Inn 餘弦棧 不是屬於台灣生活圈為主的 Blog,因此排除這個排名, &lt;/blockquote&gt;
到底, 是&quot;在台灣的&quot;, 還是&quot;屬於台灣生活圈為主的 Blog&quot;? 
定義在那裡?
我始終認為, 在首頁講得清清楚楚就可以了!
不如你們三位先私下商量一下, 然後更改一下首頁的字眼, 讓所有人都明白, 就可以了! :smile:
我還是很期待你們之後的發展的! :ide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野貓,<br />
我覺得, 現時出現你所說的誤會、爭議, 並不因你們研發的進度受到人數與時間的限制, 而是你們內部的說法、做法不一, 才令在港或外地的自願及非自願參加者出現尷尬場面罷了!<br />
刪除也好, 排除也罷, 甚至不讓參加也沒所謂, 只要在網站在寫得清清楚楚就沒問題了~<br />
現時, 三位創建者的言論都不太一致(我覺得), 例如黑貘, 當初他會說:</p>
<blockquote><p>此時發現 Cosine Inn 餘弦棧 不是在台灣的, 因此刪除。</p></blockquote>
<p>後來又改為:</p>
<blockquote><p>此時發現 Cosine Inn 餘弦棧 不是屬於台灣生活圈為主的 Blog,因此排除這個排名, </p></blockquote>
<p>到底, 是&#8221;在台灣的&#8221;, 還是&#8221;屬於台灣生活圈為主的 Blog&#8221;?<br />
定義在那裡?<br />
我始終認為, 在首頁講得清清楚楚就可以了!<br />
不如你們三位先私下商量一下, 然後更改一下首頁的字眼, 讓所有人都明白, 就可以了!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mile.gif' alt=':smile:' class='wp-smiley' /><br />
我還是很期待你們之後的發展的!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idea.gif' alt=':idea:' class='wp-smiley'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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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By: 野貓</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78</link>
		<dc:creator>野貓</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4:46:34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78</guid>
		<description>至於jaycy所言的小圈子，其實當初在做這對我們而言算是茶餘飯後消遣的網站時，確實也只是抱著「想知道自己的Blog，或是那些常去的Blog經營到什麼程度了，除了透過Blog本身的Plugin，還有什麼辦法來瞭解自己的Blog與他人間的關係？如果不會程式的人，就沒辦法知道自己Blog的熱門文章、來源、訪客等詳細資訊嗎？弄一個方便導讀的系統吧」，造成這麼多迴響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而且排名的機制只是諸多功能中最好做，所以先放出來的，或許人性本來就是喜歡比較，大家都很熱衷於此道呢！

目前才成立一個多月，而且我跟黑貘都是工程師背景，所以所謂的文字說明、條款、規範等實非我們所擅長的，只能隨著時間慢慢將一些體制建立完整，這方面也請大家多提供建議，我們也會秉持著 2.0 的精神發展下去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至於jaycy所言的小圈子，其實當初在做這對我們而言算是茶餘飯後消遣的網站時，確實也只是抱著「想知道自己的Blog，或是那些常去的Blog經營到什麼程度了，除了透過Blog本身的Plugin，還有什麼辦法來瞭解自己的Blog與他人間的關係？如果不會程式的人，就沒辦法知道自己Blog的熱門文章、來源、訪客等詳細資訊嗎？弄一個方便導讀的系統吧」，造成這麼多迴響是我們始料未及的。</p>
<p>而且排名的機制只是諸多功能中最好做，所以先放出來的，或許人性本來就是喜歡比較，大家都很熱衷於此道呢！</p>
<p>目前才成立一個多月，而且我跟黑貘都是工程師背景，所以所謂的文字說明、條款、規範等實非我們所擅長的，只能隨著時間慢慢將一些體制建立完整，這方面也請大家多提供建議，我們也會秉持著 2.0 的精神發展下去的。 <img src='http://sidekick.myblog.hk/wp-content/plugins/smilies-themer/default/icon_smile.gif' alt=':)' class='wp-smiley'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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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By: 野貓</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77</link>
		<dc:creator>野貓</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4:29:57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77</guid>
		<description>首先，我們不會做「人工調整名次」的動作，
只是排名有兩種區別，加上不列入統計的 flag 後，會跟其他都不列入統計的站台一起排序，所以原本排名前一百，不過我們發現該 Blog 非台灣區後，會將它加上一個 flag (或許黑貘用字比較直觀，所以他稱之為刪除，不過其實並沒有真的被刪掉，只是另外統計)，這時該 Blog 就會跟所有的站台一起做排序(包含其他暫時不列如排名的)，所以名次會下滑。
所有的計算都是程式運作，所謂的人力介入只是決定這個 Blog 的屬性罷了。

再者，並非刻意要去區分非台灣地區 Blog 不能列入排名，只是世界各地網路發展情況，以及使用文化不盡相同，甚至各地搜尋引擎能找到的資訊也有所差異，例如我們現在搜尋引擎主要是使用 google.com.tw 以及 tw.yahoo 的連結數，如果拿這些數據來計算港澳、或是中國的 Blog ，勢必無法正確的顯示出這些 Blog 真正的「分數」，所以才先將之排除在外，未來或許會針對各地用當地人常用的搜尋機制來做評分，只是我們研發的進度受到人數與時間的限制，所以期間如果讓大家有所誤會，會是引起一些爭議，還請多見諒。

以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首先，我們不會做「人工調整名次」的動作，<br />
只是排名有兩種區別，加上不列入統計的 flag 後，會跟其他都不列入統計的站台一起排序，所以原本排名前一百，不過我們發現該 Blog 非台灣區後，會將它加上一個 flag (或許黑貘用字比較直觀，所以他稱之為刪除，不過其實並沒有真的被刪掉，只是另外統計)，這時該 Blog 就會跟所有的站台一起做排序(包含其他暫時不列如排名的)，所以名次會下滑。<br />
所有的計算都是程式運作，所謂的人力介入只是決定這個 Blog 的屬性罷了。</p>
<p>再者，並非刻意要去區分非台灣地區 Blog 不能列入排名，只是世界各地網路發展情況，以及使用文化不盡相同，甚至各地搜尋引擎能找到的資訊也有所差異，例如我們現在搜尋引擎主要是使用 google.com.tw 以及 tw.yahoo 的連結數，如果拿這些數據來計算港澳、或是中國的 Blog ，勢必無法正確的顯示出這些 Blog 真正的「分數」，所以才先將之排除在外，未來或許會針對各地用當地人常用的搜尋機制來做評分，只是我們研發的進度受到人數與時間的限制，所以期間如果讓大家有所誤會，會是引起一些爭議，還請多見諒。</p>
<p>以上。</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jaycy</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76</link>
		<dc:creator>jaycy</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4:29:32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76</guid>
		<description>（純粹個人感覺）
其實......這種比選特首還要小圈子的......
經踢踢一踢，豈不是幫了他們宣傳？
何不就由他們自行小圈子下去？ ^^&quot;

建立一個讓 blogger 互動的網站，
條款卻又毫不鮮明；混亂無方的，
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
登記過的，無左記錄，將來去登記的，後來的人也不去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純粹個人感覺）<br />
其實&#8230;&#8230;這種比選特首還要小圈子的&#8230;&#8230;<br />
經踢踢一踢，豈不是幫了他們宣傳？<br />
何不就由他們自行小圈子下去？ ^^&#8221;</p>
<p>建立一個讓 blogger 互動的網站，<br />
條款卻又毫不鮮明；混亂無方的，<br />
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br />
登記過的，無左記錄，將來去登記的，後來的人也不去看&#8230;&#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Stannum</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67</link>
		<dc:creator>Stannum</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4:10:15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67</guid>
		<description>最初根本不是我申請要加入的﹐上榜與否﹐實在不介意﹔但最不高興的是他們高調說明我的站因為被「發現不在台灣」而刪除﹐說得好像是我故意隱瞞而竊據名次般。我昨晚留言後﹐他們加了道歉的字眼﹐但「發現」的字眼還在﹐而網站列出的加入條件依然模糊不清﹐兩位主持人言論又自相矛盾。似乎是根據主持人的個人定斷一個站是否台灣 blogosphere 而增刪﹐真是混亂﹗

作為公開讓人使用的榜﹐這種由個人定奪﹐而不是有客觀機制的做法﹐令人十分懷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初根本不是我申請要加入的﹐上榜與否﹐實在不介意﹔但最不高興的是他們高調說明我的站因為被「發現不在台灣」而刪除﹐說得好像是我故意隱瞞而竊據名次般。我昨晚留言後﹐他們加了道歉的字眼﹐但「發現」的字眼還在﹐而網站列出的加入條件依然模糊不清﹐兩位主持人言論又自相矛盾。似乎是根據主持人的個人定斷一個站是否台灣 blogosphere 而增刪﹐真是混亂﹗</p>
<p>作為公開讓人使用的榜﹐這種由個人定奪﹐而不是有客觀機制的做法﹐令人十分懷疑。</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Kli</title>
		<link>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page-1#comment-185756</link>
		<dc:creator>Kli</dc:creator>
		<pubDate>Tue, 31 Oct 2006 03:32:28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10/31/908/#comment-185756</guid>
		<description>台灣恐怕不把廣東話當作「中文」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台灣恐怕不把廣東話當作「中文」吧。</p>
]]></content:encod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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