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澤事件。
在事情未解決之前,這篇會一直置頂。
20060612文章:
6月9日,在inmedia 看到這篇“六四暴力分子--中大政政系講師涉嫌對本人使用暴力”。
然後moliuOLOGY 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提到上述事件時,亦談及了這點:
早前亦有認識的網友被這位講師招惹,而「兼任」講師更聲言會揭出網友的瘡疤,但最終卻不了了之。我相信該網友並無瘡疤可揭,或者該講師本意是「恐嚇」網友,但最後網友不為所動,在苦無證據之下他唯有失憶。
同日,黃世澤在inmedia 發表了“澄清聲明:關於李偉儀小姐在《成報》專欄中針對我的指責”。
有網友這樣回應:
猶記得...
當日阿黃生話要告網政廿一,後尾又冇左件事...
當日話 sidekick 係網政廿一o既人,話有證有據,最後又冇左件事...
乜鬼都話保留權利,但係得個講字,一陣選到入評議會會唔會又係得個講字呀???
對於這件暴力事件,我不知真相如何,不敢妄下評論。
可是網友都不約而同提起了我的事。
其實這半年來,無論是同事、朋友、網友,甚至訪問我的記者,都一直有跟我問及此事,而我卻不懂回答。在此要多謝各位對Sidekick的關心,尤其在事情剛發生時,心理壓力真的很大,很不開心。
其實我也很想得到平反…
但由於早前“中大校友評議會”正在選舉新一屆的選任委員,黃世澤是參選者之一,為免令他再度誣衊本人抽水,所以特意按下。
現在選舉結束,黃生順利當選了。(我可以提了罷?)
關於黃世澤先生對Sidekick的無理指控,他一月中時曾在 blog說過:
農曆年後優先處理。
又說:
帳我一定會(算)帳,人亦不會亂罵。但我不是職業去處理這些事的人,我沒有大學時打罵戰的好效率。因此,請容等多一陣子,但一定會有確實證據。
可現在124已過,連64也過了,足足半年有多,我何時才可得到平反呢?
事源:
關於12.4大遊行海報設計
我那非理性的討論
Sidekick 的公開聲明
以下,是黃世澤對此事發表過的字:
摘自:Mo’s Angry Voice
Sidekick,不要扮懵
Sidekick小姐,你與網政廿一關係良好,眾所周知。不要扮讀書不多,就可以乘機抽水不負責任。我未想過要在blog公開對罵,但這次要。要抽水,請手段高明一點。
我再畫公仔畫出腸,呢個Sidekick幫ep21幫友公報私仇,夠未?你在blog界扮野的行為,難道你當別人是盲?退出社運宣言
本來,只是與某些只以為版權大晒的人爭辯。後來惹來Sidekick乘勢抽水…
這篇文,稍後與批判Sidekick的文,會移出MO’s view的blog,我認為這兒,始終是記下我的想法,而不是開火公開批判一些應該批判的人。有關文章,稍後會出現在一個叫「我的憤怒日誌」之中,屆時再批盡那些該批的人。我的憤怒日誌的目的,就是阻止攝石人上位。開blog之言
這個blog,是將那些罵人文章搬離MO’s view blog之中。這個決定,是在與Sidekick展開作戰後作出。我與Sidekick引發筆戰,原因不是Sidekick針對知識產權的觀點,而是我必須對Sidekick的政治抽水行為作出有效的反擊。當然,得罪一個經常在blogger間左穿右插的人,後果有如捅了馬蜂窩,很多不知就裡的blogger,就幫了Sidekick,甚至留下一些很不堪入目的留言。
…
那些等我寫Sidekick證據的人,不用心急,把你的RSS Reader訂閱到這兒。如果Sidekick真的一點抽水的心也沒有,我也會還他一個清白。我可不是隨便見人就打。有關Sidekick問題
已經不斷有人,當然包括Sidekick好友,催我給證據。認識我的人都知,帳我一定會帳,人亦不會亂罵。但我不是職業去處理這些事的人,我沒有大學時打罵戰的好效率。因此,請容等多一陣子,但一定會有確實證據。但Sidekick的證據,以及網政廿一侵犯版權案件,會是我在農曆年後優先處理。我沒有不算的仇家,如果有人想和解,有一個大家滿意的解決辦法,我當然亦歡迎,和氣總生財。
摘自:inmedia:12.4遊行海報抄襲ipod nano海報?的回應
我都贊成依家慳番啖氣宣傳124
一個不知由那個水泡泡出來的人,要來扮人格高尚,再加一個自以為乜乜界代表的,乘機政治抽水的回應,這樣的討論不可能有共識,亦不會有結果,只會得個嘈字。
如何去證明Sidekick公允?
1. 這件事,我講明除非證明Sidekick是公允,否則我不會道歉,如果這兒的編輯要趕走我,自便。
2. 到底派別仇殺誰挑出來?我只感覺社運界的互相護短程度,比想像中嚴重得多。我只是一個有心人,並不懂去扮中立然後暗箭傷人,或扮blog界領袖。那最初我被人不公地插得滿身是箭,誰幫口?不要怪不少人不願投身社運,志願之士的通宵心血,就被人這樣抽水。
3. 如果Sidekick要證明她是公允。請她講明兩點:
a. 在124前,為何寧幫一個不知來歷的Cantong?
b. 她對網政廿一中人運用誹謗手法對付異己的看法。
我不滿的是
1. 社運界充斥著對自己友的雙重標準,當初網政廿一,以至王岸然這些人,公然作出有違事實的誹謗時,社運界中人有制止他們嗎?沒有,反而很樂於與人民廣播電台合作。Sidekick出陰招,我當眾篤爆,就來了一票這樣的言論,這樣誰會服氣。我透過我的blog揭破,而不是這裡的回應,已是很尊重這裡。阿藹要帶來這兒,我沒法阻止。
2. 這樣圈內圈外兩個標準,你不要指望有更多人會投身社運或民主運動。在七一後,好不容易才在一些本來不參與民主運動的人當中,找到一堆有為有心年青人幫手。結果不少都被這些「社運人」嚇跑了,如果不是一二四重要,我肯定有機會公開更多應被點名的所謂社運人,甚至政界攝石人。我做過學生會,算是半個圈內人,但現時我真不想與「社運界」有什麼關係。
3. 我一向不理形象,我寫東西也好,做什麼都好,我計算的是到底我還可以貢獻香港有多少。形象不值五毫子,因為我無意從政,亦不想出鋒頭。這次筆戰本來我可以置身事外,有些人觀點上自以為是尚可有辯論,政治抽水就很難容忍。
我要回應就是這樣多,到底大家要只得自己人的社運,因此繼續維護Sidekick這類人,還是大家會思考社運界雙標準的問題,不要趕跑好不辛苦才找到的群眾,自己判斷下。如果大家不是只打我搞人身攻擊,而不正視Sidekick扮中立的政治抽水行為,我很樂意讓這件事和平結束。但我看不出當中的可能性。
我不懂法律,不知上述這些狠辣言辭到底屬於人身攻擊、誹謗,或是甚麼,亦無意效法黃世澤先生,動輒口頭上訴諸法律;但我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我想得到平反!
黃世澤,半年已過,當我根本不認識網政廿一中人時(我甚至不認識你),你又何來證據呢?
沒有就是沒有,請你公開承認吧!
在上年12月2日寫的“Sidekick 的公開聲明”,我已提過:
由於上述文章內容純粹捏造,令本人聲譽受損,故特此聲明:
1. 本人並未跟網政廿一建立過任何良好關係。
2. 據本人所知,本人並不認識任何網政廿一中人。
3. 本人只是一名普通 blogger,並不屬於任何民間團體及政治組織。
4. 本人只代表自己發言,“公報私仇”之指責實屬無中生有。因此,亦請黃世澤先生協助本人澄清,還我一個清白,謝謝!
而對閣下加諸本人的無理指控及狠辣言辭,本人深感難過。
昨天,從新聞所知:
商業電台節目《架勢堂》舉辦「最想非禮的女藝人」網上選舉風波未止,事件中男主角森美以校友身份任教的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昨日與森美劃清界線,決定下學年不會再聘用森美在中大任教。學院在聲明中更嚴斥有關選舉可能對青少年有不良影響,違反社會道德,而中大校友評議會亦批評有關選舉是對女性不尊重。(資料來源)
我有好大感慨…..
假如,黃世澤先生未能提出任何sidekick 跟網攻廿一有任何關係的證據,那麼:
- “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會否也像“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般,決定下學年不會再聘用黃世澤在中大任教?
- 而“中大校友評議會”亦會否批評他們剛選出的選任委員黃世澤對網民不尊重呢?
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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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補充:
今早成功pingback黃世澤的blog。
黃世澤,請面對問題,不要裝死了!

另,黃世澤寫的所謂《關於回應Sidekick問題》
20060616補充:
黃世澤昨天發表了一篇名為“森美小儀事件:尾聲”的文章,內有這一段:
而森美被中大新傳系辭退教職,雖然有人指有落井下石之嫌,但亦當過新聞系教員的小弟,我理解中大為何聽梁天偉講的。因為森美這次犯的錯誤,是直接危害到他教的專業科目。他犯的錯誤,在新聞系而言是死罪,如果森美繼續教,不單森美教時吃力,常被學生挑戰,更可能令整個系受挑戰,中大是不得不壯士斷臂。
我想請教黃世澤及各位一下:
1/ 黃世澤對外宣稱自己是中大講師,請問他是否仍算是?
2/ 如此說來,黃世澤亦同意中大炒森美了?
3/ 既然如此,同樣,黃世澤犯的錯誤,亦直接危害到他教的科目(這科目是否專業就不得而知)?
這錯在政政系而言是否死罪,我也不肯定。但我絕對同意,如果黃世澤繼續教,不單教時吃力,常被學生挑戰,更可能令整個系受挑戰(及蒙羞),中大是不得不壯士斷臂(說是“臂”就實在跨張了)。
4/ 既然黃世澤想斷臂(但又裝死),我想,大家好應該助他一臂之力。
請問如果要聯絡中大有關人士(如政政系系主任,及中大評議會),除了可以發電郵到 alumni@cuhk.edu.hk 外,還可以聯絡誰?無論是聯絡人、電郵地址、電話或郵寄地址也請提供!
有網友告訴我他將此事e-mail了中大,這幾天都沒回應。
請大家幫幫忙!
trackbacked by:
henryporter:請從容、勇敢地面對
香港仔公國:致黃世澤先生的公開信
inmedia:轉載:香港仔公國:致黃世澤先生的公開信
破報:香港仔公國:致黃世澤先生的公開信
聞.見.思.錄:偶讀偶聞
EastSouthWestNorth: The Vindication of Sidekick
SPUTNIK IN SPUTNIK: 關於回應黃世澤回應
豬欄: [博落豬格]需要理由嗎?
大腦角落:關於黃世澤先生的一些事情
閒雪軒:無知和暴民
一个量子战士的思想独白: Sidekick和黄世泽事件 – 太沉重
燕舞:-中大政政系講師涉嫌使用暴力
moliuOLOGY:黃世澤,請你正視問題!
花叢裡的紫草:原來門檻有防賊功能,哈哈。
花叢裡的紫草:網上文革?請黃世澤停止網絡暴力
Can You Hear Me: 關於黃生. 寫給Sidekick
nowhere_man09:Friday, June 23, 2006
M23: 22日
winter 的Blog – 生活隨想:大家還記得這位站友嗎?
何許人誌:狗捉老鼠
香格里拉:[Why we Blog?] 博客,或是公民?
我對公爵極其有限的印象是, 情實重於理, 即便情真, 表達亦或接受時, 卻易耽於主觀, 既窒礙了溝通的流暢, 又易造成許多誤會..
willsin,
謝資料,備用。雖然也明,這方法不太容易。
另,6月15日,李八方在他的專欄有這一段:
FYR~
映雪,
反彈反彈~:D
你這篇留言,我學到o野,型,勁,佩服!
middle,
當我讀到“請盡量不要不要回應我”時,真的笑了出來,仲係o架o架聲o個隻~
多謝你引我笑~
7-11,
我卻從中(兩次事件)感受到很多的不尊重及語言暴力~
說真的~
黛﹕妳想講的似乎是理應純粹就事論事, 無須牽扯到旁的枝枝節節罷? 我明白﹑我亦都同意
小弟不才,不能說撐或不撐,只屬閒人路過,你當我公園阿伯自言自語吹水無聊看吧。
http://blog.shungyeung.com/read.php?581
總覺得,談黃世澤時得先有一籠燒賣和水晶飽(呀,我的最愛),和一壼香片。
映雪,
沏茶,應該有趣過砌黃世澤罷?:mrgreen:
你竟然將兩者二合為一?:!:
周處年少時, 兇強俠氣, 為鄉里所患. 又義興水中有蛟, 山中有白額虎, 並皆暴犯百姓. 義興人謂為「三橫」, 而處尤劇. 或說處殺虎斬蛟,實冀三橫唯餘其一. 處即刺殺虎, 又入水擊蛟. 蛟或浮或沒, 行數十里, 處與之俱. 經三日三夜. 鄉里皆謂已死, 更相慶. 竟殺蛟而出, 聞里人相慶, 始知為人情所患, 有自改意
哎唷,黃世澤不是用來砌的,是用調味的。某一天,幹完了點正事後談起他,連清水也叫綻出笑容。
拉雜談,引一段說話。如記憶有錯漏,請各位見諒。
「…… 傷害了別人,光是承認錯誤或道歉是不夠的,必須盡力彌補,方能算是誠意。當然,有時盡力彌補也未必可以完全彌補過錯,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盡力彌補的,是錯事對別人造成的損害,不是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印象。人家敬佩也好、不原諒也好,也是要盡力。」
「一個社會愈重面子,認錯的社會代價就愈大;把個人的面子、名譽看得越重要,認錯就需要更大勇氣。要是處於權威地位,或者自以為、被以為是處於權威地位,那麼認錯就幾乎比死還難了。」
「不能錯,不能認錯,那樣的人生和社會壓力多麼大。」
Nana,
search 了,
原來是自吳靄儀《金庸小說看人生》的《勇於認錯》。
謝謝你!
忘了 Google 神的威力!
那是很久以前的其中一篇作文的引文,當時沒記下出處。=0=
公園仔:「……我很多時候連他們說話的意思也搞不懂,這可能是我的問題 ……」17th June
映雪那留言,大概是說獨立思考的定位點、不用執著於群與不群之分,再由之說及一點權和術的東東。
如有理解錯誤,請作者指正。
很喜歡Nana行文的精簡和每每一矢中的的準確。
有關群與不群,子曰:「君子群而不黨」。
聯群結黨,當然可以結集影響力和行動的。
但如果無論對方是甚麼人,無論他支持自己的理據原因是否正確(還是純緒情緒高漲,根本不知自己在支持甚麼),只要是站在己方,便招攬拉攏的話,我對此卻不敢苟同。
例如「煽動」一班純粹為「支持偶像」的森小fans去反婦女團體的話,我會覺得這種做法很「冇品」。
所謂「群」,可說是一班看法一致的同道中人。
所謂「黨」,就更像是一群可供「煽動」的暴民了。
Kli,
另一個部落格提到有關《支持……簽名行動》。按連接鏈,看到部份內容,確是令人唉呀唉呀。^^
黃世澤:關於回應Sidekick問題
基本上,如果還有人硬要我找證據顯示[我沒有到八九民運大集會],為何不去看看 [華叔]為何現時才要「平反」,請憑常識去看[華叔]的作為。假若她真是無心抽水,我請她解釋一下他現時的作為,我歡迎她[拿出證據來]。如果她真的沒心去抽水,這件事本來可以不會鬧至這樣僵。假若[華叔]的朋友,相信[華叔]沒抽水,而又能夠在沒有[旦散]干擾下,調解當中恩怨,我很歡迎有人去當和事佬的角色。
***
無錯,我係當奴(上身既goethe)。大家記住不要問「咁你即係有冇去丫」,最重要既係問下華叔係米想抽水;我有冇去,係唔重要既;sidekick有冇比人屈,某人有冇證據,都係唔重要既;重要既,係有冇人想抽水。
又,sidekick,我同小冠冠fd,同你冇咩關係架咋。所以,唔駛驚話我因為同你fd先出聲喇~
又,我同 通寶叔叔都fd架 (話曬係後輩麻);不過,都要講兩句。
呀資深評論員係單行事件時,一出聲第一個留言就係通寶個部落度問人有冇家教。咁,衣d又係尊重﹖妖~
又,通寶唔想見到衣個留言,就叫sidekick ee刪除佢喇。
1. 你蝦我。
2. 所以你係同我D敵人串通來蝦我。
喂,這兩句沒有必然關係
這就是「確實證據」:???::
好似根本就沒有拿出新的證據。
德國入波﹗咁開心時刻講多句﹕
你地呀,上面咁多條友,邊個對呀資深評論員唔尊重﹖你地係米玩緊公審呀﹖又有幾多人出言不x﹖
(well,唔好問我,叫佢澄清係米=公審)
諗住詐死算數?
(以上留言不得回應、轉載、trackback、對號入座,etcetc。本人保留一切法律上追究權利。如有疑問歡迎email我!真憑實據我已經私底下將鐵證如山交俾某大某某系同某大某某會。)
以下純屬虛構 以下純屬虛構
試證明:
黃生是中央在港的最厲害網特:
解:
證據1:他令香港兩個有名網台無法合作。
證據2:他打擊黃毓民,令他對網上事業心灰意冷。
證據3:他打擊香港blog界名人。
證據4:他在六四搞事,如果對方報警,
就可給親中報紙有黑材料;
如果不報警,就可以說對方說謊。
因此得證,黃生是中央在港的最厲害網特。
以上純屬虛構 以上純屬虛構
黃生,其實用這種方法,差不多什麼東西都可以證明。
如果有人屈你係中央在港的最厲害網特,你都火滾la。
有沒有想過可能SideKick真的是無辜?
Goethe: 哎! 依此類推, 這般, 亦同樣都是公審啦! 如此, 你和黃世澤可都是共犯啊
7-11﹕拿拿拿,你講野好深奧呀下。得閒就解下喇。
又,嗚嗚嗚,我唔敢公審呀資深評論員架,我至膽大包天都係想佢澄清下咋。事關,大佬,公審喎,即係偏向相信佢有問題喎﹗咁係唔尊重佢喎﹗咁好危險架喎﹗
所以,好好彩,佢出回應前我冇係度留過言,所以佢應該唔係話我唔尊重佢~
講師先生
人地一早已經講平反,
成件事根本就你你自己衰左啦。你咁大個人,係唔係連一句「對唔住」都唔識講丫。
你今日先回應人地,唔知邊個抽水成份高D呢
你自己得你自己講,唔比人回應轉載,呢D又係咩道理? 你做過咩事你自己知,你應該承擔後果同回應,如果衰左唔認衰,承受不了壓力,只識o係自己個Blog度認屎認屁的話,唔該你,唔好再出現
o係現實世界度啦,留番o係屋企自我安慰啦。
你今次唔係只係話sidekick,而係誣衊緊ep21,你要人地澄清同ep21的關係,不如你先拿出証明來吧! 你自己咩都拿不出,又冇証明就去話人,你有資格去話人咩? 你法律知識咁叻都應該知道咩叫証據。
愈睇你真係愈好笑,請不要再製造笑話好了。
如果網上有任何野係對你誹謗的話,你大可光明正大的為自己平反,如果冇的話,請你收皮好了。
看到這個所謂的回應問題
小弟對這黃生完全失望了…
sidekick, //support
請恕小弟直言,過去有聽聞黃先生在網路界的一些”自找麻煩(自我製造)的事件”。
小弟直覺黃先生有點心理上問題(我說認真的), 倒認為大家無需花時間在這位人士的言論上呢。
我明白各位”有理得說清”, 但用於對較異常行徑的人上, 此法未必有效, 倒頭令各位不高興和徙時間了呢,而且此法亦使該些人士感到更加氣憤和興奮;這樣下去, 回合回合沒完沒了。
學懂放下。祝好!
Cass,
因為黃世澤是香港專欄作家、政治評論員、立法會議員顧問、中大兼職講師及評議會委員,他的誠信問題不是他個人的事,他的操守亦影響公眾。
想起這幾句對白……
講你又唔聽
聽你又唔明
明你又唔做
做你又做錯
錯你又唔改
[博落豬格]需要理由嗎?
http://pigazine.blogspot.com/2006/06/blog-post_20.html
最初有呢件事時,我都已經講過點解澤兄有咁嘅表現。外人睇黎好似有Logic問題,好似有腦筋問題。但我呢就唔係咁睇。
其實澤兄係愛上左踢姐。唔好打我~~~~ 做乜~~~ 唔好~~~
你地諗下,佢咁做都係想引起踢姐注意之嘛。
其實仰慕者早已出現,你周圍靜待你挑選…… :face:
Jansen,這個笑話太冷,我受不了!
如公園仔所言,
各位可會幫忙,在自己blog發聲,呼籲黃世澤正面面對問題嗎?
在firefox 突然看不到最後兩個留言及comment form, 轉了theme 卻沒事(真奇怪) , 不要以為sidekick 在”關燈”抗議~ :p
Cass:
對我來講, 此事件依據其意義順序排列各別為:
1. 至重要: 有如Sidekick樓上講的: 「因為黃世澤是香港專欄作家、政治評論員、立法會議員顧問、中大兼職講師及評議會委員, 他的誠信問題不是他個人的事, 他的操守亦影響公眾」
亦如公爵於此處對黃世澤講的: 「你這種扣政治背景帽子的做法等同白色恐怖, 你身為專欄作家、政治評論員、立法會議員顧問、香港著名大學的評議會委員兼政治及行政學系講師(雖說只是兼職), 此等身份都令你在社會有比一般市民更大的影響力. 你作為一個經常可在大眾傳媒發表觀點的公眾人物, 又是教導社會精英的大學學者, 隨便向一個博客扣上政治帽子而不提出證據, 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2. 次重要: Fred於此處提及的所謂「傳說中的律師信」, 無論是在樓上零星的提及, 亦或在其它網誌及留言, 都不難感覺到其陰影的覆蓋籠罩, 此議題我在樓上多個留言裡多有觸及, 此處不贅
所謂「一國兩制」下, 原本就日趨稀薄的香港言論自由的空氣, 就這般被網誌寫手自身扼殺掉﹑奉送掉啦
嘿! 今年六月三日, 黃世澤寫了以下這段話: 「更令我感到心寒是, 到今天, 只有很少中國人民會聲討這類人渣, 連柬埔寨都有國際法庭審理波爾布特的罪行, 文革的罪行, 好歹也曾審訊過. 只有鄧小平這樁罪行, 是沒有經過任何審訊. 中國人對中國人尚可人渣至此, 難怪日本人可以如此無恥, 對他們在南京所犯的罄竹難書的暴行視若無睹, 照樣不認. 北京大屠殺, 真的未解決!六四未解決, 就應成今天六四的口號, 這就是良知的聲音」
香港網誌界「良知的聲音」是如何被鉗制住啦? 黃世澤講「心寒」?! 整幅畫面滑稽得我笑不出
其中一個原因我會願意在樓上寫這麼多, 是因為我設想也許, 也許在互聯網終端, 注視著電腦熒幕跟進這話題的, 有一個小學生, 亦或一個中學生, 我希望能遺留給他們一點不一樣的, 我寄望他們
3. 至末重要: 纔屬Sidekick的個人聲譽問題, 有待黃世澤釋疑, 當然事件演變至此, 似乎經已轉變成黃世澤的個人聲譽問題, 有待他自己釋疑啦
7-11:
那些沒有傳媒地盤、網頁、部落格的人,若被其他有頭有臉的人公開抹黑、撥釁、誣衊……,就更加有口難言、有理難宣了。
Nana:
得看土壤的質素啦
得看黃世澤義正詞嚴呼籲的所謂「良知的聲音」是否茫茫然啦
發生搶劫事件時
一些城市裡的路人會見義勇為挺身而出
另一些城市裡的路人則會爭相走避佯裝不知
亦因此決定了各別城市的治安及風氣
75 kli 說:
「但如果無論對方是甚麼人,無論他支持自己的理據原因是否正確(還是純緒情緒高漲,根本不知自己在支持甚麼),只要是站在己方,便招攬拉攏的話,我對此卻不敢苟同。」
我倒不介意一個納粹黨徒因為什麼原因跟我一起去反侵權 (這不代表我放棄批評他那些原因)。這是「和而不同」,這是功利性,在此納粹黨徒不過是件工具,是我進行正義行動時使用的工具--如果你問我,應不應該用暴力對抗暴力?我會說:「應該,只要是在『消滅暴力』的目標下」。
74 nana:
「映雪那留言,大概是說獨立思考的定位點、不用執著於群與不群之分,再由之說及一點權和術的東東。」
不是群眾力量,巴士底監獄會自動打開大門嗎?尼克森會下台嗎?廿三條會停止嗎?那麼執著群不群幹嘛?正義需要力量去維持。
剷除一個危機,卻愆生另一個危機(一群無知暴民),未必化算。與其用情緒煽動暴民,倒不如教育無知的人,讓他們理性地加入陣線。
Cass, 佢係有輕度燥狂症的,唔信叫佢睇下醫生,我絕對冇誣衊佢
我地要接納有病的人,建議佢快D搵專業人士求助。
7-11 :
96 —–>> 「其中一個原因我會願意在樓上寫這麼多, 是因為我設想也許, 也許在互聯網終端, 注視著電腦熒幕跟進這話題的, 有一個小學生, 亦或一個中學生, 我希望能遺留給他們一點不一樣的, 我寄望他們 」
很好啊!
98 —–>> 「 發生搶劫事件時
一些城市裡的路人會見義勇為挺身而出
另一些城市裡的路人則會爭相走避佯裝不知
亦因此決定了各別城市的治安及風氣 」
有一些人會罵被劫者帶錢出街
也有一些人 ……
芝心小熊:
102 —–>>
若他真的不幸遇上這情況,又何必在這公開場地這麼說?Be empathic
發不到trackback:
http://hkbloggers.org/lightnesssnow/?p=139
映雪:
無知的不一定是暴民,暴民則多數出於無知(除非本身變態喜歡做暴民)。
「有高等教育程度」不代表不能無知,觀乎現今香港的「高等教育」有幾高等就知。(也可看看中大聘請些甚麼教員也可略知一二 – 拿!我講緊剛剛被炒的森美!請勿對號入座!)
「有高等教育程度」的無知暴民,不過是思考力欠奉的考試機器罷了。
有關「無知和暴民」的討論,暫止於此,請請。
世界上有一種人,野心大,能力低,鍾意出位,又俾佢地mount度車邊上位。下下撩事鬥非,語出驚人。三十歲未夠就咁識「做人」,去到四五十歲有些少權力重唔世界大亂?
趁佢未有能力玩秋後算賬,今次一於做大佢,收伏呢個人,叫佢收皮,以後都冇得出唻行!
杜,看到你在多個相關的blog貼了相同的留言。
1/ 只要我們未做過不對、不公義的事,就算有一日,他得到更多的權力,然後玩秋後算賬,大家都不用怕。
2/ 無意要他“以後都冇得出唻行”,我只想他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作為公眾人物,對公眾負責;做錯了就要承認,要澄清,要道歉,要肯改過,就是一樁美事了。
不介意他以後大把世界,只要他痛改前非,成為一位有誠信的人,就可以了!
久不久便會入黎看看.
我不是能夠寫上洋洋數百字的 circle K 或其他發文的 bloggers, 未能為你做任何事, 抱歉! 希望有天雨過天晴, 不再奸人當道. 支持平反!
(只在留言處簡單地說句支持, 真的 OK 嗎?)
tong,當然OK~ :face:
哇,個背景好炫,好靚呀
快post了一個月,黃生的躲避降溫功真了得
林生個podcast有提起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