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篇:香港的留言文化?
由於想看看大家意見,所以寫上篇文時,盡量只述敍事情的經過。
現再補充一點。
Sidekick 自從上年12月在 MySinaBlog開設 Just another Sidekick… 這個 mirror blog 之後,《活在桃花島》的 blog 主東邪黃藥師間中亦會來跟我打打招呼。
上月,他的一篇“桃花島追殺令”,也有將 Just another Sidekick 寫進文內,很有趣的。
寫這些,是想指出,本人跟他的關係不太壞,之前亦沒有甚麼過節。 :p
之前說:「昨午讀黑雪寫的“語言文化的批評”,說他在《活在桃花島 》的“香港的語言文化”一文的留言被刪了,仍不以為然。」
為甚麼說“不以為然”呢?一來,我不知黑雪留言的內容、遣詞用字,二來,從來亦知道,任何 blog,blog 主都有刪留言的權利。
見島主的留言(聲明)後,我會覺得,他這樣說,實在會令其他人以為,他刪去了的留言,都是“搞事”、“筆戰”、“侵權”、“誹謗”。所以才寫個留言一問。
估不到自己的留言亦歸於以上類別了,我當然不高興!
既然,人家有刪留言的權利,我亦有在自己 blog將此事記錄在案,及“分享”的權利,所以特此一記,讓大家都知悉島主的行事作風,免了日後重蹈我的覆轍。
所以,如果島主容不下所有聲音,我會建議他:「將那段聲明,放在 sidebar,讓所有人都知悉你的取向罷!」
這個,就如我們常用的 creative commons 般,道理同出一徹。
講清楚就好。
當初,pk_ 將 blog搬到 wordpress,繼續關掉 comment 功能,我還主動幫他修改 scipt,讓版面更簡潔一點呢!
所以,我想說,各人取向不同,我是知道的。
今天,看了自己兩個 blog (mirror 的文),及其他相關文章的留言,看了很多不同的見解,在此說聲謝!
另一點很想說的:
在 blog-you 的“一言孤島”看到:
我己經將他的feed在聯播中除去,稍後會發電郵通知,請他繼續做他那些只會喋喋不休批評別人而又不接受意見,不接受批評的評論文章,繼續享受他只有齊聲唱和,永無人質疑的一言孤島吧。
同時希望筆者把那聲明放在當眼處, 好讓有其他有異議之人仕不用費神在你blog上留言。
查看 blog-you 的“參加聯播 (blogcast)”頁面,內裡並沒有說明在何等情況下,參加資格會被褫奪。
黑雪這樣做,難免會讓人有“公器私用”之感。
蓋因,黑雪只是用個人名義,到《活在桃花島》留言,就算黑雪是用 blog-you admin的名義,亦說不過。
而另一位 blog-you admin Marky在該文的留言又說:
本來並不想刪去此人之feed, 但今早發現更多blogger之留言被刪及其後他所發表的文章, 我已刪去其feed。
如果,黑雪及Marky 對個人 blog 有期許,那麼,blog-you.com 作為一個比“個人 blog”更公開的網站,是否更應“律己以嚴”?
(雖然現在,已有點像“替天行道”,有一個較公開的理由)
既然 Sidekick 都建議了島主將聲明放在 sidebar,也建議 blog-you 將“參加聯播”的要求、資格也於參加聯播的頁一一列出,不要招人口實。
(例如:blog-you 歡迎任何 blogger 參加聯播,但亦有刪去任何 feed的權利;如會刪去任何 feed,除會電郵 blog主外,亦會公開交待原因…)
備案:我已退出了 blog-you的聯播及 directory 已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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