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tong將我的“關於12.4大遊行海報設計”連結,放了在inmedia 的留言,並稱之為“理性討論”,小踢在此謝過!
然後黃世澤留言說(節錄):

我本來不想出聲,因為個廣告的原創作者是小弟的朋友,我出聲肯定被批有欠公允。但講到這兒,有些人根本只是一時意氣講說話,甚至不惜連好戲量都打埋一份先,我認為要出聲。
對不起,我看不到Sidekick有啥理性討論。原因我不想在這兒明言,我亦不會在這裡回應。想問的,請電郵我。

我想,我那篇文章,可能有點感性罷?
Sidekick 讀得書少。是真的。
亦不懂寫甚麼討論文章,只是想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
我思路不夠清晰,組織能力亦不夠強,這我是認的。
寫那篇文章前,看了很多舊文。其實無意“連好戲量都打埋一份”(容或我有在文中批評),所以,我只懂將相關的事順時序列出,然後嘗試去講我的觀點。

寫Blog 之前,甚麼也不懂;很多事情,都是因為寫了 Blog,才學多點的。
我是從幾個月前的抄文事件、港燦事件、吉蒂事件,才開始認識多點關於抄襲、重創、版權法、Creative Commons、Fair Use的,是一步一腳印的走過來,從生活中學習。
而寫出來,亦只為分享我的淺見。(不是專家也可以發聲罷?)

在重看了自己及他人的舊文章,又看了關於版權法的資料後,
我依然認為遊行海報是犯法的。(這點並不太重要。)
更重要的,是 inmedia 那邊的某些留言,實在令我有“只要是民間團體,隨意挪用他人的創作是沒有問題”之感。這是我最不解的。

Blog 可以是一個個人媒體,再加上留言功能,令作者跟網友可有良好的互動。
Blog 不是一言堂,發言的人,亦不代表擁有任何權威。
所以,亦容許我在我的小地方,學習發聲;
亦請不吝指教,讓我可以學多點,甚或共同學習。

看到黃世澤說:

我看不到Sidekick有啥理性討論。原因我不想在這兒明言,我亦不會在這裡回應。想問的,請電郵我。

諸位網友,這句話該如何閱讀?這是甚麼心態?我不懂,可否留言教教我?
 
 
黃世澤的 trackback blog:
標題:Sidekick,不要扮懵
內文:

先看這條link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12/02/699/

Sidekick小姐,你與網政廿一關係良好,眾所周知。不要扮讀書不多,就可以乘機抽水不負責任。我未想過要在blog公開對罵,但這次要。要抽水,請手段高明一點。

我再畫公仔畫出腸,呢個Sidekick幫ep21幫友公報私仇,夠未?你在blog界扮野的行為,難道你當別人是盲?

 
 
trackbacked by:
Kyokoap:Friday, December 02, 2005
The Dustless Workshop: Another fascinating incident!
香港仔公國:致黃世澤先生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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