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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肛門性交 vs. 用屁股思考
September 25th, 2005 by sidekick

源起:
明光社的廣告:「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Blogger 文章:
Miss Lee in Summer: 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司南地: 別再無聊:評《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徘徊於單行道:我們自家真正的問題在那裡?!?
思存‧記憶回收筒:明光社與「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徘徊於單行道:回覆走馬,關於明光社
EastSouthWestNorth:CHINA: MSM in Hong Kong
inmedia–阿藹:網絡傳染病: 向明光社說不
熊一豆: 又來傳染病︰向明光社說不

有關824肛交案:
Absolut Regina: 今日明報社論 – “反邏輯”示範
司南地:連基本邏輯也欠奉的明報社論——有關肛交條例
司南地:再論基督教反對性傾向歧視
司南地:基督教看性傾向歧視
 
 
本來只打算網摘一下,推薦這些文章給大家看。
不過重看這篇廣告,心裡有幾個疑問。(之前沒看司南那篇,原來自己跟司南的提問差不多)
我的思考方法很簡單,我通常會將人家的理論反過來想。

明光社的廣告內容摘要:

  • 時至今日,科學還未能解釋同性戀的起源。
    <-是嗎?查維基百科,關於“性取向”,有這一段:

    在很多年間,很多科學家和宗教團體的一個共同的假設是,自然以及正常人的性取向是唯一指向異性的(異性戀)。在20世紀50年代以及後來的研究使得心理學家和醫生們認識到同性戀是唯一指向同性的第二種性取向。

  •  

  • 反之,不少科學研究卻證實人類沒有同性戀的基因,性取向是可以改變的…
    <-維基百科,關於“性取向”,有這一段:

    性取向的起因是具有爭議的。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有被提及,包括基因因素、非基因生物學因素、心理學因素和社會學因素以及意識選擇。不同性取向的道德也在激烈的討論著:請參看性道德、宗教和同性戀。

    對非異性戀的研究和試驗為另外一個觀點開闢了道路:性取向是在孩童時期或更造的時候被固定的。對同性戀雙胞胎的研究表明,如果其中一個人是同性戀,那麼另一個人有40-60%的機會成為同性戀者;以卵雙生的比率為15-30%。對於不是雙胞胎的同性兄弟姐妹來說,這個比率是5-10%(參看:http://www.worldpolicy.org/americas/sexorient/twins.html 和 http://researchmag.asu.edu/stories/supporting.html )。

    對很多人來說,這些數據有力的表明了性取向的一個生物因素。對其他的人,包括引用的研究的三名作者中的兩名(貝利和波勒德,Bailey&Pollard)則擔心來自於同性戀鼓吹者雜誌的讀者可能會歪曲這個結果。

    在西方文化中,在過去的20世紀的25年裡,不同的贊同者開始支持這樣一個論點:成人中的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無論是這個人的行為還是決定。少數人繼續認為對那些願意改變的人從同性戀從定義為異性戀是可能的(請參看補償療法、國際康復基金)。持這一觀點的人通常是宗教團體或與它們有聯繫的人。

  •  

  • 但有一點不爭的事實:同性戀的性行為對公共衛生的風險。
    <-那麼,“異性戀的性行為對公共衛生的風險”,亦是另一個不爭的事實。
  •      

  • MSM (Men having Sex with Man–男性之間的性接觸) 的人士同時有眾多性伴侶,有些甚至多於百位性伴侶。
    <-那,異性戀人士同時有眾多性伴侶,有些甚至多於百位性伴侶的,為數也不少罷?
  •  

  • MSM的地點通常在公廁,桑拿,或浴場。
    <-好像在說同性戀的人都沒有家似的。(真係黐鬼線)
    那麼,異性戀的性行為,地點也通常是桑拿、骨場、一樓一?
  •  

  • 很多年輕的MSM更是雙性的,而進行肛交的人卻甚少便用安全套。所以,MSM正是引致性病爆發及傳播愛滋病病毒的最好途徑。
    <-維基百科:愛滋病

    最普遍的感染愛滋病的方式是沒有保護措施的性行為以及共用沒有消毒的靜脈注射針頭。治療血友病時使用了被病毒污染了的血液製品也是一種主要的傳播方式。

    只要不做好安全措拖的性行為就有危險,由是就推論MSM是傳播愛滋病病毒的最好途徑?

  •  

  • 因為有多至4.6%的香港男士(~92,000) 曾經有MSM行為,所牽涉的公共衛生風險已超越他們的圈子,性別,文化及地理界限。這對香港的公眾健康,經濟及社會穩定有著一定的衡擊。
    <-這段,我完全不理解!

明光社的推論,於我的理解,就如在說:
在同性戀中,男性之間的性接觸叫MSM;MSM的特徵的必要條件就是肛交及雜交。
MSM人士有眾多的性伴侶,而肛交時,又大多會不用安全套,所以是傳播愛滋病的最好途徑,對公共衛生做成風險,甚至影響香港的公眾健康,經濟及社會穩定。
而降低肛交的合法年齡,就是漠視年青人的福祉。

這就是他們的推理?
這可是我近年看過的最佳扣帽子示範了!

我說,當有人用肛門性交時,更多的人,是用屁股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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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 del.icio.us tag:不要明光明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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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Responses  
  • .:: 魔改公子的夜星殿 ::.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11 am

    荒謬的「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原文:http://www.truth-light.org.hk/form/news-mingpao-sign.jpg

    以不正當手法處數據:
    聲明文:
    172 是性接觸感染
    65 是 MSM
    65/172 = 37.7%
    說 “佔新 HIV 感染個案的 37.7%”錯!因為 HIV 還能通過其他…

  • cracksome :: :: September :: 2005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49 am

    [...] 思存 阿晨 sidekick miss lee 獨立媒體 >>>走 馬 [...]

  • 上班一族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4:47 pm

    雖然這份聲明有其科學理據,
    但用立法方式嚇阻並不是治本之法,
    而且也不見得有效,
    倒不如加強宣傳”安全性交”來得實際.

  • 港燦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6:50 pm

    若各位,特別是同志,覺得小弟對同志有所誤解,或我在邏輯上也犯了錯,請指正,謝謝 :

    1. 同志們普遍覺得同性的性愛,必需透過肛交才能比,例如互相手淫和口交才能獲得最大快感

    2. 同志們的經驗所得,不戴安全套來肛交,遠比戴套獲得的快感更多

    3. because of [1] and [2],所以儘管同志們都明白不戴套進行肛交會更易得到 AIDS,但他們都寧願冒此風險來享受最大的快感

    4. 除肛交外,同志們還有某些異性戀者較少採用的性行為方式,都曾有研究証明會較其他性行為方式容易感染 AIDS

    5. 因有研究 [ 這個我未求証過,但這對立論是必需的佐証 ] 指異性性交戴套的比率普遍遠比同性性交戴套的比率高,及 point [4],所以引致部分醫護人員和明光社對法庭關於肛交的年齡限制裁決有此聲明

    我想指出的是 -

    6. 如 “司南地” 等已指出 “明光社” 和部分醫護人員們的聲明在邏輯上犯了根本錯誤

    7. 但同志團體們有無調查過同志們,包括香港的同志們

    7.1- 是否感染 AIDS 的機會率普遍比異性戀者高,及
    7.2- 原因是同志們性行為方式普遍比異性戀者更易感染 AIDS。所以
    7.3- 同志團體們應提倡同志們寧願犧牲部分同性性交的快感,也應注意做些防範感染 AIDS 的措施,例如戴套

  • .米迦.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8:12 pm

    閱下所說的︰

    # 時至今日,科學還未能解釋同性戀的起源。
    <-是嗎?查維基百科,關於“性取向”,有這一段:

    在很多年間,很多科學家和宗教團體的一個共同的假設是,自然以及正常人的性取向是唯一指向異性的(異性戀)。在20世紀50年代以及後來的研究使得心理學家和醫生們認識到同性戀是唯一指向同性的第二種性取向。

    請問 wikipedia 所指的這一段那裡有討論過「科學已能解釋同性戀的起源」?

  • .米迦.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8:14 pm

    另外,你了解維基百科的編輯們是什麼人?

  • Stannum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0:16 pm

    在報章看到這個議題時﹐才會看到這個「明光社」﹐究竟是甚麼背景﹐有甚麼宗旨的團體呢﹖

  • Middle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0:21 pm

    點 1 是否有些字語打錯… 看不明白。

  • Kli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0:55 pm

    我個人認為MSN比MSM更能傳播愛滋,建議立例30歲以下人仕禁止使用MSN。

  • FlyingDonkey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24 pm

    http://www.truth-light.org.hk/index.jsp

    明光社是一個基督徒的組織, 根據網站所言, 關注三大問題 – “傳媒、性文化、社會及家庭倫理”

    個人而言, 某程度這是個想社會完全根據基督教教義, 近乎原教旨主義, 容不下其他 variation 的一個組織..:wink:

  • sidekick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30 pm

    米迦說:

    請問 wikipedia 所指的這一段那裡有討論過「科學已能解釋同性戀的起源」?

    <-所以我用了疑問句。
    我Quote這段,不是因為維基對這個起源有解釋,而只是嘗試提供一些很簡單的,關於異性戀及同性戀的資料。
    而且,就算,如果科學未能解釋同性戀的起源,那是否就代表同性戀就是不對的?
    我是在基督教會長大的。
    科學又曾否解釋基督教的起源呢?
    而是否解釋得到一個起源,就代表了甚麼呢?
    我很認同005C002F在思存那邊的留言

    當我們常常聽到聖經裡耶穌向民眾說”誰沒罪, 誰就可以用石頭打死那行淫的女人”的故事的時候, 再看看明光社, 身為教徒的自己也不禁要問:

    究竟誰是拿起石頭的人?
    究竟誰是法利賽人?
    誰在把同性戀者邊緣化?
    是包容, 還是改造?

    麥兜. 頭頂一大滴汗.

  • sidekick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32 pm

    米迦,維基是人人可編輯的百科全書!詳情請到維基那邊看介紹。
    如你認為維基的資料不對,你也可以加入他們的編輯行列,修訂你想改的內容。

  • sidekick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37 pm

    港燦,我也看不明第一點。

  • 小奧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40 pm

    建議立例30歲以下人仕禁止使用MSN… haha cool!! I like this idea!! It spreads out the “virus” much more easier!! :razz:

  • sidekick writes:
    September 25th, 2005 at 11:44 pm

    Stannum, 「明光社」上一次的出位行徑, 是七一遊行的事。見香格里拉的:

    明光社本來就不是民陣成員,卻因為民陣決定今年七一遊行讓基層婦女組織和同志組織帶頭,而聲言要杯葛七一遊行。

  • .米迦. writes:
    September 26th, 2005 at 12:06 am

    謝謝你細心的回應,讓我明白多一點你個人的出發點…
    我唸,單就那一篇明報新聞來說,確實會令讀者感到明光社就是那個拿石頭的人,因此會惹來反感。

    我雖然不是香港人,但也曾聽聞過及接觸過香港這個明光社。按我對他們的理解,因為他們的角色是要主力關注社會一些有潛在危險的社會風氣,因此,有一些位,他們是需要比起其他人說話說得更「硬」的,說話或許會需要帶有「絕對化」的語氣,是因他們的角色問題。

    回應番你個 comment :mrgreen:…

    我認同你說,科學解唔解釋到一樣野,都跟它是「對與不對」可以沒有關係… 因此,明光社也不能就什麼科學講說來說明一種行為是對與否。但我唸,他們那句的用意會否其實是想表達接著那個說法「支持同性戀的陣營聲稱同性戀是天生及不能… …觀察得到。」不能成立呢?

  • .米迦. writes:
    September 26th, 2005 at 12:10 am

    thanks for your explanation~

  • sidekick writes:
    September 26th, 2005 at 12:14 am

    米迦,不!在廣告內,他們說:

    反之,不少科學研究卻證實人類沒有同性戀的基因,性取各是可以改變的,以及動物和人類的同性戀沒有類似之處。

    我不打算就單一的事的論明光社,而事實上,我對他們的了解亦不深。
    但這篇以醫護人員為名,去反對824肛交案立法的廣告,實在是很有問題,所以我忍不住分享了自己的想法。

  • .米迦. writes:
    September 26th, 2005 at 12:23 am

    ok.. 說到這裡,我也算是明白更多你這篇文章背後所看到的。本來初初scan過此篇blog文時,我確實有些不明白的地方… 現在總算明白更多!多謝你的細心回應..!

  • 熊一豆 writes:
    September 26th, 2005 at 12:38 am

    小踢,又來怪癖,今次係” 向明光社說不”,我點了你的名。

    見到大家討論得咁熱烈,加把口︰

    為什麼好像說到肛交是男男專利,男女肛交為何不會同樣引人提出這麼多疑問?

    根據一些團體(好像是關懷愛滋?)過往做的調查,大把男人為求快感,和女人做的時候,都不肯戴套。

    如果我們要關注的是公眾健康,那重點就是提倡安全性行為,而不是聚焦是男男還是男女,陰交還是肛交。

  • 肥力 writes:
    September 26th, 2005 at 11:26 pm

    問題是:男男或女女性交,會否傾向承襲男女的下體插入式?如果是的話,把肛交的危險連起同性性行為才有「用」啊。

  • sidekick writes:
    September 27th, 2005 at 11:45 am

    熊一豆,我明白了我有點“抗拒”這個blog tag的原因了。
    你可以邀請我一起談“明光社”,但不要著我一定要“向明光社說不”。
    當我們說明光社在扔石頭,我們也不要學他們,並且“群起而攻之”。

  • 過客 writes:
    September 28th, 2005 at 12:16 pm

    前天看小說時抄下:沒有人會認為自己選擇的信念是錯誤的,否則就根本不會抱持這樣的信念,當遇到現實的衝擊,事實似與自己堅持的信念有抵觸,大多數人的選擇,並不是糾正自己的信念,而是設法漠視矛盾,只挑願意相信的事去相信。此事可否作如是觀。
    有關安全性行為
    部份基督教/天主教人士不鼓勵/禁止人工避孕,所以不會提倡使用避孕套,這也是違反其信念/教義,安全性行為對他們唯一是不做,或反對一齊非傳統方法。
    (我不是教徒,也不贊同其手法)

  • MK 的記事簿 » 「我不入正門,誰入正門?」 — 為明光社試辯 writes:
    October 5th, 2005 at 10:10 pm

    [...] 近來明光社又與社會大眾對著幹,跟我們說教,為肛交這個議題而爭持不下。新近加入的同盟是一群以往在道德討論上從不作聲的醫護人員,以專業人員的身份告誡大家:肛交有害。這種老掉牙的論調,自然引起不少人的不滿,我也看見不少人為此而在網絡上發表針對性的言論。當然,只要知道透過性交感染性病的數字和透過肛交而感染數字上相若的話,自然也會如 sidekick 姊破口大罵他們是用屁股思考的。 [...]

  • yoyo writes:
    March 11th, 2006 at 3:53 pm

    :!::sad:Hello:mrgreen::neutral:

  • live writes:
    January 22nd, 2007 at 2:01 pm

    哈哈哈!我好鍾意明光社似是而非的理論和邏輯,仲講到似層層好有理咁,真真有幽默感!

  • sidekick writes:
    January 22nd, 2007 at 11:01 pm

    live,
    也唯有如此說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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