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幸運地被點中了,所以要寫5項個人怪癖……(柏沒寫清楚是5項,但她的上手有。)
頭痛!:wink:想了一會也想不到(這刻仍未想到5個這麼多),才知道,我這人實在正常得緊!
當然,壞習慣跟不可告人的事應該不少,只是覺得自己沒有甚麼怪癖而已。
柏在shoutbox叫我倒不如試寫一下正常的事,可能大家都以為這才不正常~
好一個逆思考!但難道我說愛賴床不愛上班愛帥哥不愛做家務愛跟朋友喝酒聊天很不正常嗎?
不會罷?
曾運用過一下逆思考,將“怪癖”轉為“怪Pick”,介紹5個怪網站就算了!
可是,又想不到有甚麼怪網站可介紹,除了那些三級的之外… :evil:
罷了!
努力想想,努力寫寫罷!

  1. 只愛高筒鞋
    我身邊的朋友,如果有留意的話,應知我是長年穿Boot的。腳上一對Dr. Martens,應可算是我的 icon 了。
    這個習慣,大概是由小學六年級開始;那時,還未知甚麼是Dr. Martens啦!不過,自從由那雙國產帆船牌籃球布鞋開始,就習慣了被鞋子包著腳踝的感覺,很舒服。
    當然,那時上學時仍要穿普通的黑皮鞋,不過閒日就只愛穿高筒鞋,一穿上普通的鞋子就混身不對勁!
    這情況,越大越嚴重。
    希望阿冠不要步我後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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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另一 icon是牛仔褸。一年三季都跟身。無他,我怕冷。公司的、空調巴士的、茶餐廳的、電影院的冷氣這麼強,較薄的外套根本不管用,厚厚的牛仔褸才可禦寒跟擋風,我這是被迫的。):neutral:

  2. 不愛穿拖鞋
    上街:穿鞋子。在家:穿襪子/赤腳
    不會穿拖鞋上街(就算只是落樓下便利店買東西也要穿鞋,高筒鞋)
    也不會在家穿著拖鞋撻來撻去。
  3. 有飯才吃餸
    我是一個“飯人”。飯癮頗大,不能連續數餐沒有“飯”吃。
    用餐時,飯停口停,我不懂空口吃餸。(當然,湯仍是會喝的)
    而且,跟Stannum差不多,我不太零嘴。很多人正餐後不久即可吃很多零食,我不。
    所以仍不太慣“喝喜酒”,因為沒有飯吃,要空口吃餸,很怪。
  4. 飯時不喝酒
    吃飯就是吃飯,喝酒就是喝酒,不能在一起做。
    尤其是啤酒,喝了就會很飽,令我吃不下飯(但很快又餓)。
  5. 背囊不離身
    我的身外物很多:錢包、零錢包、鎖匙、紙巾、眼鏡、水樽、小筆記簿、書或雜誌……(還有以前的PDA)
    怎可將這些都放在身?所以隨身袋少不了!但為何是背囊呢?
    因為我膊橫,但斜。一般的袋子,如果不能斜掛的,帶子就會常跌下來。
    所以我最怕買衣服時,那些時裝店送的 tote bag 式購物袋!:twisted:

看!越寫越不像怪癖!:arrow:

嗯!現在要做的,就是想想到底要“嫁禍”給誰了!
我要選有“代表性”的!以下是我的“怪Pick”!:p

遊戲緣起及玩法

Blog Tag遊戲,規則很簡單,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在自己的blog上寫下答案,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連結,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哈哈!你被貼了。」(哈哈是我自己加的)。這五個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引用(並附上連結)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這時候「引用」功能就很好用),然後寫下答案,再去貼另外五個人。如此繼續下去。

遊戲規則::Game rule
1.被貼後,請寫5項個人怪癖
2.然後請再轉貼5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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