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先生的《 不是自吹,是在自擂》, 其中部份內容:

那時的日誌我是有目的而寫 (目的達成與否則後話),是為了取悅 (entertain) 一位我心中的 designated reader。所以當時寫的,很多都加有一些別人看不明白的問句,有些更像 hidden message。不過這些所謂「潛台詞」,到後來証實世界上原來只有我自己看得明。 像台灣人的一句俗語,暗爽 (我自己寫自己偷偷笑)。對比起來,那時期寫的的確是較活潑,即「攪笑」些。

但自從她的「消失」後,這些觸覺,點子,詞彙,有點像被抽空似的,組織不上,總差一點點。 靈感絲絲,卻像隨她而遠了。

本想留言, 但越寫越長, 索性就放回這裡. (Blog 就是這樣用的嘛!)
噢, 這是一篇“獻世”文章! :wink:

上年3月尾開始寫blog, 一開始的設定, 是不介意任何人看到這地方, 盡量忠實的寫.
(受www.ukjoe.com影響, 愛她的坦然)
然後, 我身邊的朋友、網友都知我的blog, 有沒有看, 不肯定.

好了, 到跟某人談戀愛時, 知他會看我的blog, 於是如你般, 寫了很多對他說的話, 暗爽!
然後, 到滑鐵盧時, 由於不想這些回憶繼續獻世,
甚或不想供他閒來任意翻閱(如果他會的話), 於是血洗部份部落格…

尷尬位出現了…
由於生活仍得繼續過下去, 就算失意, 也不可能佔生活全部(就如每個人失戀也得上班一樣),
於是, 繼續Blogging.
但如像沒事人一樣呢? 心裡又會暗忖: 他一定以為我沒事了, 其實我很傷耶.
那麼, 不寫罷! 但, 我的blog又不是只為他一人而設, 幹嗎因為一個人而影響整體呢?
所以, 又繼續Blogging.
雖然, 覺得好像有點不值; 我最近生活如何, 他也知道, 但他近況如何, 我卻不知了…
(所以, 其實有時很吝於在blog 寫心情, 但又很羨慕人家可在blog 裡寫盡心底的點點滴滴,
心情矛盾得緊! )

由是想起, 那些媒體的幕前人物;
就算跟情人分手了, 舊愛仍可任意看到、聽到他, 真是不公平… :p

但願我, 日後, 依然勇敢! :eek:
你, 你, 你!
我會繼續給你好看! :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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