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IE 不是甚麼好東西!
我有一朋友, 是firefox 的支持者, 甚為反對 IE.
但作為一名Blogger, 反 IE 反到歧視用 IE 瀏覽他的 blog 的人, 寫甚麼撈什子 script,
讓使用 IE 的人受到嚴重警告, 還要不準留言, 這, 算甚麼態度?
(按: 後來好像改了, 令人可以用IE 留言, 亦沒有了在留言頁出現的的嚴厲語句)
生氣的我, 要reload page 才可留言. 我在留言如此說:
你那個ie 危險的訊息, 真惹人厭!!! 在公司, 用IE 上網不是我的錯, 當我想留言時, 得到這樣的一條訊息, 原本留言用的格格不見了, 令我很生氣! 為何一心留言要獲如此”禮待”?
豈料, 我得到的回應竟是如此:
欠缺幽默感的我, 不懂笑!
剛才再到該blog, 該 Blog 主人原來更在另一篇文章, 留了這樣的言:
這, 實在甚有當年那個“中國人與狗不準內進”的果效了!
我不懂, 當社會已經動輒鬧分化時, 為何只是用 IE 而已, 竟要獲得如此不平等待遇, 我是否要到平機會投訴一下?
當你只想告訴人IE 不好, 希望大家都轉用較安全的 firefox 時, 何須出此下策?
對於該位 Blogger 的這個行為 (雖然是朋友) , 本人嚴重反對!
懇請任何“好心人”, 不要再做任何“壞事”; 無啦啦, 壞了 Firefox 的好事!
20041226, Dom 在看了我這篇文後, 在內文新加了這一段:
不過,大家請留意,我這個網站只是一個「個人」到不得了的小小博客部落格,不是政府不是政黨也不是匯豐銀行的網站,沒必要亦不可能負上什麼什麼社會負任,我不喜歡人家用IE看是我的自由,所以我亦不會因為任何人用 IE 看我網站引起的不便而改變,管它是不是在搞分化或倒米,我可不是每天都會看看今天有什麼人、有多少人看自己網站而高興或失望的網主。
其實網上還有很多網站是用 Firefox 看不到的呢 (渣打、馬會等等),為什麼有人用Firefox看不到某些網站是正常,是用家不用IE之過,而不去罵網主沒跟國際標準;而用IE看不到某些網站就是該網站的網主仆街,他/她的HTML寫得不好?這是什麼怪理由!做對了反過來要被人家罵?這就是微軟標準下的怪人怪事了!
如果你說這對推廣 Firefox 無什麼幫助,那我的答案是這個網站亦跟 Mozilla Foundation 或者 OAKA 無任何直接關係,我不覺得會有什麼大的影響,除非你是微軟的忠實 FANS 就可能有。如果有人因為我的作法而不看我的站,或者更加不用Firefox,那就由他/她吧,不看我的站對我或對他/她們都沒有損失。另外,他/她們繼續用 IE 會有什麼後果,我既管不了亦沒有興趣知道。
我就上面新加的文, 寫了篇長留言, 節錄如下:
“其實網上還有很多網站是用 Firefox 看不到的呢”<– 這樣說, 人可家周街丟垃圾, 你又周家丟垃圾了? 戇居!
還有! 請注意, 這不是“你喜歡我的網就繼續看,不喜歡的就不要看”的問題, 你完全錯了!
我寫文, 就是要告訴你, 你在傷害的, 不是你憎惡的 IE, 而是喜歡你的人! (不喜歡你的人又怎會去你的blog!)
你這個做法, 是為了你憎惡的東西去傷害喜歡你的人, 這何苦?
愛恨分明, 立場堅定是好, 但動輒”警告”, “報復”, 這樣充滿hateful 的手法, 對推廣 Firefox 又怎會有幫助呢? 你阿當被人討厭是你的事, 你令Firefox 被人討厭, 你就愧對你喜愛的Firefox 了, 這就是我說的”好心做壞事” .
(一個當初因你落力推廣Firefox 而轉用了Firefox 很久的sidekick 字)
廷伸閱讀: 警告!No IE! (建議用 IE 瀏覽)
謝謝你的意見,還特別因此寫文,不過我不會因為任何人的意見去改我的 Blog。我下一步就會改到 IE 看不到我的網站,那管人家看不看到。不用標準瀏覽器,便不要看我的網,這就是我的原則。
另外,我亦從沒有因為你的意見而改過什麼,請留意。
小踢﹐其實要IE用在他的部落留言不是很難﹐只要在url address 那裡將”#comments”改成”#postcomment”便成。:roll:
Dom, 你那麼喜歡劃清界線, 用激進的手法, 去報復任何是否自願用 IE 的人, 那麼我會更建議你, 也連帶報復自己!
出外工作時, 遇到任何只有 IE 的電腦, 誓死不用!
人家開會時, projector 放的網頁, 如果是用 IE 的, 不看!
遇到客戶是用 IE 的, 不接!
這樣不惜一切, 連飯碗也在所不顧, 非 Firefox 不用的高貴情操, 才是真正王道!
如果, Firefox 因你而蒙羞, 你會以為是你的光榮嗎?
雖然,我不明白什麼原因令您痛恨”ie”非常.
不過,我身邊好多友朋成人小朋友,只懂得上網看看新聞,網上閱讀等等,
他們只單純地懂得上網溜灠網頁時候,只懂得按”ie”圖示.其他,好像mozilla,opera這一些brower,他們是沒有聽過的.更加不懂得使用.
這樣子,是否都需要禁止呢?
我想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你不喜歡我的做法,我也不喜歡你用 IE 來看我的 Blog,大家十分公平啊,你認為我立好心做壞事,但我覺得沒有,那我一定要聽你的才是對嗎?
Firefox 有沒有因為我這個做法而小了人下載?也不是我們可以知道或控制。但我對我加入 IE Warning 問心無愧,你只是留言留不到便大發脾氣而已。
Missdoll,這個惡果,大家有份做成,亦有份受的,不是我禁不禁的問題。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可以禁止什麼呢?我連禁止我的下屬為了安全問題而不用 IE 都還沒有做到,何況大眾的用家呢。
但是,我已經希望大家停止爭論,請勿再將此事再上綱上線,我們可也不想像政客般說過沒完吧?
我一向無用網上銀行。想求証下而家香港的網上銀行是否大部分都要用 IE 來可登入 ?
Firefox 重未普及,最大原因是各商業網站多數唔會再修改來令 firefox 都可讀到佢地網上既格式同內容
Firefox 暫時只覺一樣不好 – 試過幾次同一些 Java 程式起衝突,firefox 程式自動停止 exit 左 。重新開 firefox ,佢話有條友用緊,要我另開一個新 user profile ,照開,大鑊,之前 d bookmarks,extensions 等全部無晒。賴過野後,若再有同樣情形,我重新開機,就乜事都無
He has his freedom to block anyone from reading his blog, while anyone has freedom to NOT visit his blog. I personally would never visit sites that is not accessible by the browser I use. By the way, Firefox is not perfect, and many people are fine with IE. Software is just a tool, darn it!
Dom, “那我一定要聽你的才是對嗎?”<– 我當然只會說我覺得對的事啦~
當然, 我不敢要你聽我的, 我只是抒己見而已~
而且, 我不是反對你加Warning, (當然, 我寧願是“勸喻”) , 只是, 當初禁留言, 又或, 你打算不讓人用 IE 去visit 你的blog, 卻未免太過份了! (這是我的看法而已)
我只是想說, 你這個做法,
1/ 幫不到Firefox,
2/ 害不到 IE,
3/ 對自己不利,
4/ 亦令喜歡你blog的人, 只是因為使用 IE, 亦遭受報復
整件事, 沒有一個贏家!
“你只是留言留不到便大發脾氣而已。”<–是呀! 我很不開心, 因為, 亦別忘記, 那一刻, 我只是因為看到你關於聖誕的文章, 於是想留言, 跟你講一聲聖誕快樂, 誰不知得到如此“禮待”, 難道你覺得這是“抵死”的嗎?
Deki,我完全明白你的感受. (sigh~~)
你好!我覺得你們的Firefox 事件有趣,所以引用到我們的討論版中,因為我們是採用wiki 形式發佈,如你覺得我們寫得不好,敬請改文。
Nikita, 你好! 你真的寫得”不好”, 所以我回應了!
Nikita 的”報道”
我的回應:
Nikita, 如你所言, 你寫得實在”不好”…
1/ 本人(sidekick) 是Firefox user, 就是在我的朋友阿當的推薦下使用的. 但公司預設的browser 依然是 IE, 這不是我的選擇…
2/ 當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使用 IE, 在阿當的blog遭到”禮待”, 當然不開心. 但重點在於, 阿當的做法, 幫不到Firefox之餘, 亦沒有任何一位贏家, 我覺得很不值得.
3/ 兩邊的blog留言並沒有你所說的”正反”兩方, 起碼, 我跟阿當其實是同一陣線! 我都支持Firefox, 我不支持他的”手法”而已, 請你一定要搞清楚這點, 以正視聽!
網主當然可以歧視 IE (我都歧視 IE) , 但歧視 IE user 就沒意思了~
4/ 你說: “最令我有興趣的不是兩位網主的態度, 而是一些有趣留言, 例如在反方sidekick 的留言版中”<–咁你又咪係講緊我, 咁咩係最令我有興趣的不是兩位網主的態度, 而是一些有趣留言”o者? 還有, 我不是“反方”!!!
5/ “阿薰”不是阿薰, 是阿黛… -_-
6/ 你跟黛說:”nikita: 我想話比阿薰聽, internet 並沒有因為IE 而多人用左, 在IE 未誕生之前, 各大ISP 供應給用戶的browser 是Netscape 2.0 或後來的Netscape 3.0”<–此話亦有商榷之處. 你跟她提的時期並不同. 曾有ISP送過IE, 她說的是事實, 有乜好拗? 你說的, 只是另一個事實而已, ok?
我建議你不如不用寫,quote 這麼多東西; 因為實在太不清不楚 (對不起, 這是實情), 你只需將阿dom及我(sidekick) 該文的link post 上來已可以,
你的覆述會錯誤引導他人.
此事, 根本沒有正反兩方, 是我必須重申的, 阿當挺Firefox 反 IE, 但沒有人是跟他相反的.
我, 阿黛, 作為他的朋友, 只是覺得他執著了點, 及手法過激而已, 於是才有這樣的”討論”.
btw, 多謝你報道.
看了黛的文, 我又再去那邊一看, 然後又作了一個回應:
Nikita 說: “我想說的是留言版裡的留言,夠thought-provoking,因為我想知如何令Firefox 「蒙羞」,你說他太激進,這點我都覺得係,但我並不覺得此舉會另Firefox 有甚麼損失或得益甚致羞辱”
1/ thought-provoking <-- 對不起,我不懂.
2/ 你當然可以不覺得啦!正如我都係講o下之嘛!不過下次可以亦請在我的BLOG內留言,讓我知道你對我的觀點有何感想!
3/ 似乎wiki 並不適合作討論之用, 一大堆字, 分不清誰是誰.
4/ 亦如黛所說, 我跟阿當的blog, 及所包括的留言, 亦不是一些適合放上wiki 的內容. 亦請看她在我blog 的回應: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4/12/26/350/#comment-2283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4/12/26/350/#comment-2313
5/ 這個討論, 可能可以是有趣的, 不過這不是一個好地方;
P.S. 我已盡我所能, 指出只因你覆述得不正確, 而令我無啦啦需要再作補充的地方. sidekick 才疏學淺, 當初只是心有所感, 一鼓腦兒將自己所想的張貼在個人blog上, 假如你有任何疑問, 甚至質疑, 我未必有能耐去應付的, 恕我先老老實實!
P.P.S. “討個明白”這四個字好像不是這樣用的. :p
(因為Nikita 有這一句:“我說的thought-provoking,正是我無法思考到話者的背後的理念,我希望透過公開討論來討個明白。”)
to all, 阿Nikita 好像看了我的留言, 所以將他的報道作了一點修正. 不過, 我依然要作出很多的補充, 如下:
1/ IE Vs Firefox<–這, 其實不是一場 IE Vs Firefox的風波
2/ “截止目前”<–你打錯字了.
3/ 阿當那篇不是”廣告”, 如果你用wiki是想做正確、真實的報道的話, 請用字更謹慎.
4/ “使IE 用戶在溜覽他的blog 時會產生帶有警告信訊彈出視窗”<--你有否用IE來看過他的blog? 如沒有, 請看過後, 修正自己未經查證的報道!
5/ 另, 你打了“警告信訊”, 又打錯字了!
6/ 我是阿當的朋友, 不是網友
7/ 為何說dom 徵引我的意見不說是我先trackback 他呢? 這是blogger 基本動作來的!
8/ 計埋你, 都係9個, 都不算是“引來多人關注啦”! 我一篇”聖誕快樂”都不止此數, 你用字誇張了一點.
9/ “言論可大致分為兩種,一種偏向支持用Firefox, 而一些網站忽視W3C標準實非Firefox 的失;另一種認為用IE 不是用戶之錯, 網主不應歧視「IE」或其用戶.”<--我覺得, 大家的回應很多樣化, 不能分為兩種. 我甚至未見過關於“而一些網站忽視W3C標準實非Firefox 的失”的字句, 或類似意思, 你是從何找來的?
10/ 建議刪去那三篇”留言”, 因為你沒寫清楚出處, 留言者, 時間, 地點, etc etc, 無啦啦放三篇無厘頭留言, 冇人會知你想點, 這不是一個好的做法.
單單數行介紹, 我要如此費勁去更正, 不指出又驚你誤導他人, 老實說, 真的很累…
我唔會再回應喇! 你令我覺得好”捉蟲”; 在未正式有任何討論時, 我已要不斷的debug.
我唔係話自己叻, 不過, 你想想, 當我跟dom 在自己地頭討論, 無意間得到你的青睞, 而只是因為你的表達, 我竟要不斷的先更正你的報道. (更遑論黛說你的斷章取義, 及不尊重他人的creative common 聲明)
所以我說, 你真的只要放兩條link上去就算.
我不打算對你不友善, 所以我已經盡晒力喇!
如有讓你不高興之處, 敬請多多包涵!
首先我沒有批鬥或以任何接近批鬥的方式來對待你,批鬥是很可怕和會死人的。而對於wiki 的一切內容有需要更改,是無任歡迎的。你覺得我們不應把人家的comment 放上wiki,大可取消該文,這個我不能阻止。至於你說我之前錯用了你的名字,我得承認,純是本人在寫字時該時空,該剎那之「看錯字」,之後因為sidekick 提醒我才更正,在此對你說聲對不起。
Nikita:
1/ “首先我沒有批鬥或以任何接近批鬥的方式來對待你”<-你沒由來的提出“批鬥”二字,反令我吃驚了!你為何會想到這二字的?
2/ “而對於wiki 的一切內容有需要更改,是無任歡迎的”<- 你知道甚麼是“無從改起”嗎? 單是去指出你報道的不善之處, 已經費了太多勁了, 遑論去改!
3/ “你覺得我們不應把人家的comment 放上wiki,大可取消該文” <-慢著!你在跟誰說話?是黛,還是sidekick?sidekick 說,你就算要放,也要放的清清楚楚,我覺得你的處理方法不好!
噢! 原來你全篇都是reply 黛的? :face:
那麼, 下次請先說清楚, 這裡是我的blog啊! 一般泛指的”你”, 就是”我”啊~
因為你的朋友(黛)說不開心,又話咩姣婆四大鬧二叔公又淫婦又比人放o左上檯(雖然我不明白他的說話),不過也想向她道歉,因我的原意無打算upset 任何人嘛。:wink:
To all, 我剛於nikita 他們的wiki 寫了兩個回應, 指出了正文之錯處外, 更發表了一些意見, 隨即被刪了! 我感到很意外, 亦覺得這班人實在很不知所謂!
我其中一篇被刪的文:
剛貼的:
sidekick to Chainsaw Riot:
1/ “the truly related comments as judged by me will be highlighted.The unrelated discussion will be miniatured for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unrelated discussion and related discussion. I think this action is fair to everybody.” — 我不認為有甚麼”fair”可言. 我花大量心力去指出正文的錯誤百出, 竟成了你認為的”unrelated discussion”, 字縮小得無人可讀, 你膽敢說這是”fair”, 請你在你的wiki先闡釋一下何為”fair”. (我覺得, 你連”尊重”也未懂)
wiki 真的不適合讓你們這樣用, 這是我最想說的.
這個wiki, 跟你們提供的sand box 一樣, 都只是”細路仔玩泥沙”.
我不跟你們再認真下去了~
quote from their main page:
茅山科學人文研究中心(暫稱:請到此版討論名稱)(前稱:茅山科學關注組統戰部)。由於我們鼓吹言論自由,人文研究中心內容以wiki型式公開修改權,任何人都可隨意增刪內容。但請不要對人文研究中心進行vandalism行為。未清楚這個wiki操作的,請先參考此分指引,也應參考Formatting rules,以及中文版深入明快Wiki FAQ。試玩此wiki的,請先到沙盒試玩。(沙盒也是本網唯一可以進行vandalism的地方,請自重。)
<– 這句”任何人都可隨意增刪內容。” 委實可圈可點~ 但, 這是”鼓吹言論自由”嗎?
不值得啊de,為這些無謂的事無謂的人(!!︿$#@$$%$##××&&!!)花費了那麼多時間,相信,有很多人都如我這般──挺你!
Hey Sidekick I support you! Don’t waste time with those people, if they want to be ignorant and stupid, just let them be!
大家都算啦好唔好?
唉,小小事搞到咁大件事,有傷和氣呀。
滴滴 & 當少,
每個人的原則都未必相同
所以有些時候是會衝突亦不足為奇
既然是朋友 最緊要不要傷及和氣就好了
謝謝Moby, 謝謝Cloudless!
Dom, 收到! 這實在是“小小事”, 為了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才化了這麼多勁.(用意只為記錄, 不為搞大)
不過, 如你所言, 是不值得的.
bubu, “討論”本身應是不存在”傷和氣”的, 我如是相信.
Dom 亦明白!
滴滴,
那就好了
能共對每一天就有開心歡喜
人若要創造成就要花點心機
幾多變化與風浪 飄忽天氣
莫退避 要爭氣 就可享受福氣
即使跌到亦不需愁眉 人生總會有悲有喜
你我要珍惜永伴隨別要分離 攜手振翅高飛
人面對風波心中少不免「震震震震震」
人生總要到某些關頭「忍忍忍忍忍」
團結就會破浪乘風「Bom Bom Bom Bom Bom」
一揮手瀟灑勇敢出場「登登登登登」
人面對高低得失少不免「震震震震震」
人生起跌似戲一場「登登登登登」
團結就會創造奇蹟「Bom Bom Bom Bom Bom」
不要問 不需震 請相信人生
bubu, 搞咩呀你??
滴滴,
咪就係搞咩囉
嘩,bubu,你在哪兒找到整首歌詞?你唔係自己識背咁犀利呀 :que:
alanie,
這世上有一東西叫 “Search Engine” 啊!
我也常用 google 玩 crossword
錯字:「不準」=>「不准」
嘩! 路人, 你好叻仔哇~~~ :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