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繪那邊看到這篇: 相愛時,要跟他一起做的20件事
有趣~~
* 箭號後面的, 是我的個人見解啦~~
1 在大庭廣眾下來一個擁抱,或者一個KISS
<--一個咁少?:wink:
2 兩個人在一張床上睡一晚,但除了抱抱、親親什麼都不幹
<--那還要不要睡?
3 選一天為彼此做一頓飯,然後面對面看著對方吃完
<--這樣的事還要特別選一天?
4 為他寫日記,不管會不會,哪怕就幾個字也好
<--看我的Blog 就好了~
5 難過或開心的時候抱著他大哭一場,但只讓他看到你的淚
<--即是萬萬不可附帶鼻涕?開心也要大哭一場?他會送我到精神病院嗎?:shock:
6 跟他做一次短暫的分離,品嘗一下相思的味道
<--我試過!跟另一個人去了外國旅行!頗壞感情的說!:mrgreen:
7 看一部兩人都覺得無聊的電影,然後一起走神,將來談起來都覺得好笑
<--如果對方看得津津有味,你一定笑唔出!
8 一定要親口說一句“我愛你!”
<--講多好多句都可以!有乜所謂?
9 有機會的話,要在山頂上擁抱,背靠著背看星星
<--那大家都會看不到星星了!(起碼我會看不到!):p
10 把他的聲音做成自己手機的鈴聲
<--那你的朋友、同事、家人會好難過!:que:
11 不要忘了“炫耀幸福”——隨時做一對能讓所有人羡慕的情侶,而且不能良心不安哦
<--我最恨這種人的了!
12 在有錢有時間的時候一起去旅遊,讓目的地成為你們愛的見証
<--撰文的人好細心,註明了要“有錢有時間”
13 心血來潮的時候叫他“傻瓜”,也偶爾感受一下自己變成他口中的“傻瓜”時的樂趣
<--這些事,實在要適可而止,亦只可在“家中叫房中叫”,不要殃及池魚呀!
14 你們可以忽略過去,但不可以否定未來
<--這可算一件一起做的事嗎?
15 相信一句話“你是我的全部,我是你的唯一”
<--前面那句頗值得商榷……
16 試著在過馬路的時候調皮地閉上眼,然後感受他小心翼翼地牽著你安全地走到對面
<--找死!
17 跟他去海邊,有生之年一定要跟他看一次日出、日落
<--一次太少了吧?
18 沒事就對他撒嬌,等他受不了的時候就會反過來對你撒嬌
<--想提早分手就盡做吧!
19 去你常去的論壇告訴所有的朋友你愛他
<--你想他以後不再到那個地方也不要這麼毒!
20 讓他多睡一會。不吵他是為他著想,但如果睡覺的人是我,我真的寧願他早點來吵醒我(愛情的力量,想不通……)
<--如果吵醒你只是為了要你弄早餐,你又會怎樣想?
紗繪還有一篇“一生裡和愛的人做完這50件事”
太長了,我看不下…… :p
笑死…
lol~~ 我較鍾意每一項之後的那一句 comment~~
Kit, 那當然! 那是我的私人見解嘛~~
Deki,當你戀愛時,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moby, 再三檢視, 決定維持原判!
唉~ 最近已多了:roll:”炫耀幸福”了, 我怕給朋友痛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