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 Eason Chan在Blog內寫了一篇部落格. 他說:

Blog 的中文譯法是部落格, (sidekick 按: “部落格”是台灣譯名, 國內的譯名是“博客”, 大家都是中文) 的確是一個蠻不錯而又很貼題的演譯, 大家的關係就如生活在一個部落的人般, 既是一個自由個體, 但又可以和周遭的其他部落社群偶爾來點交流. 感覺也是蠻親切的. 有時到別人的家走一趟, 發覺多了些新友人, 都會不問究竟的到其家去拜訪, 遇上合心意的, 就每每都會記下她的地步, 好等自己它日可以再次造訪. 而慢慢地開始發覺許多許多人原來亦因此而彼此認識, 一個大部落亦由此產生. 大家平時有各自各的日常生活, 而部落生活亦然, 有時別人的家出了問題, 好多時都會有熱心既 blogger 出手相助, 就如家中的鎖或水喉壞了, 有時會有一兩個熱心的鄰居去為你修妥一樣.

而我亦有在他那邊留言, 寫了我的比喻:

我個比喻呢, 就係我o地好似d 小商場o個d東主仔咁 (好似百利o個d 咁呢), 大家賣o既o野都未必相同, 有時有d 潮流興o既o野, 大家又會不期然入唔同o既貨 (就好似o個d fe , os test), 各有各風格, 又擁有自己o既客.
而每日, 大家各自做生意之餘, 都會互相去o下對方o既舖頭, 傾o下偈, 買o下o野 (有人仲會link 你d o野走添… ) :p

文章, 是我的貨; 而各式的tool, 小玩意 (如Geo-Loc, Radio Blog, HitMaps, Jupegi留言版……), 就是我的裝修及擺設.
小的也是從他人的網、blog找到好東東時, 見獵心喜, 就跟風一番! 這些東東, 不是使用者的創作, 都是你抄我, 我抄你的, 皆大歡喜!
但是, 若然我是為了“推己及人”, 專誠寫文介紹的時候, 那麼, 意義就有點不一樣; 因為我連裝修心得, 入貨須知也告訴你了, 如果你用了, 那就不止用了原網站提供的服務, 也用了我的資訊. 那麼, 我實在希望大家能給我“愛的鼓勵”, 讓我知道你欣賞, 好讓我也樂一樂!
我覺得, 這就是網絡的共享精神, 及基本的禮貌.
當然, 面對茫茫網海, 每天有大量的cd rom, 到我的舖頭流連; 那些人用了甚麼, 我無從得知;
但假如你跟我都在同一個小商場, 大家互有往來, 而當我發現你舖頭跟了我的裝修擺設, 卻招呼也沒一句時, 我實在會感到不是味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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